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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框架思路已基本形成
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共提出522件議案,大會主席團將這些議案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
268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
修改框架思路已基本形成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了解到,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框架思路已經基本形成。
在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海南團、袁敬華、孫菁、李愛青、劉遠坤、姜健、李朝鮮、徐淙祥、哈明江等268位代表提出9件議案,建議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李朝鮮等32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制定農村土地流轉法。議案提出,農村土地承包法的部分條款已不適應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形勢,建議增加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規定,鼓勵和支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入股,明確農村土地確權到人,增加對權證內容的規定,明確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并轉為非農業戶口的,發包方可否收回土地應尊重承包方意愿,明確承包方對其承包耕地棄耕拋荒的,村民委員會有權收回或重新發包,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監管和管理體系。
據介紹,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按照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要求,2015年年初,成立了由全國人大農委、國務院法制辦、中央農辦、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土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單位參加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多次組織召開座談會并赴各地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吉炳軒、張寶文副委員長多次聽取修改情況的匯報并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
全國人大農委建議,代表議案關于制定農村土地流轉法的有關內容,可在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時予以統籌考慮。鑒于目前對農村土地承包有關制度的完善意見分歧較大,農委擬在進一步聽取各方面意見,待基本取得共識后,再進行條文的修改工作。記者陳麗平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法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