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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關于中共中央制定十三五規劃建議的說明
第二,關于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直接反映城鎮化的健康程度。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預測,2020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將達到45%左右。按2013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35.9%計算,年均提高1.3個百分點,年均需轉戶1600多萬人。現在,按照常住人口計算,我國城鎮化率已經接近55%,城鎮常住人口達到7.5億。問題是這7.5億人口中包括2.5億的以農民工為主體的外來常住人口,他們在城鎮還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務,帶來一些復雜的經濟社會問題。
建議稿提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是要加快落實中央確定的使1億左右農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的目標。這1億人主要指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和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
實現1億人在城鎮落戶意義重大。從供給看,在勞動年齡人口總量減少的情況下,對穩定勞動力供給和工資成本、培育現代產業工人隊伍具有重要意義。從需求看,對擴大消費需求、穩定房地產市場、擴大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投資具有重要意義。實現這個目標,既有利于穩定經濟增長,也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是全面小康社會惠及更多人口的內在要求。這就要求加大戶籍制度改革措施落實力度,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確保這一目標實現。
第三,關于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農村貧困人口脫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我國現行脫貧標準是農民年人均純收入按2010年不變價計算為2300元,2014年現價脫貧標準為2800元。按照這個標準,2014年末全國還有7017萬農村貧困人口。綜合考慮物價水平和其他因素,逐年更新按現價計算的標準。據測算,若按每年6%的增長率調整,2020年全國脫貧標準約為人均純收入4000元。今后,脫貧標準所代表的實際生活水平,大致能夠達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所要求的基本水平,可以繼續采用。
通過實施脫貧攻堅工程,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7017萬農村貧困人口脫貧目標是可以實現的。2011年至2014年,每年農村脫貧人口分別為4329萬、2339萬、1650萬、1232萬。因此,通過采取過硬的、管用的舉措,今后每年減貧1000萬人的任務是可以完成的。具體講,到2020年,通過產業扶持,可以解決3000萬人脫貧;通過轉移就業,可以解決1000萬人脫貧;通過易地搬遷,可以解決1000萬人脫貧,總計5000萬人左右。還有2000多萬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可以通過全部納入低保覆蓋范圍,實現社保政策兜底脫貧。
第四,關于實施一批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在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把重要領域的科技創新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實施一批關系國家全局和長遠的重大科技項目。這既有利于我國在戰略必爭領域打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局面,更有利于開辟新的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領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2014年8月,我們確定要抓緊實施已有的16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進一步聚焦目標、突出重點,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集成電路裝備、寬帶移動通信、高檔數控機床、核電站、新藥創制等關鍵核心技術,加快形成若干戰略性技術和戰略性產品,培育新興產業。在此基礎上,以2030年為時間節點,再選擇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科技項目,力爭有所突破。從更長遠的戰略需求出發,我們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航空發動機、量子通信、智能制造和機器人、深空深海探測、重點新材料、腦科學、健康保障等領域再部署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科技項目。已經部署的項目和新部署的項目要形成梯次接續的系統布局,發揮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優勢,集中力量、協同攻關,為攀登戰略制高點、提高我國綜合競爭力、保障國家安全提供支撐。
我國同發達國家的科技經濟實力差距主要體現在創新能力上。提高創新能力,必須夯實自主創新的物質技術基礎,加快建設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創新基礎平臺。國家實驗室已成為主要發達國家搶占科技創新制高點的重要載體,諸如美國阿貢、洛斯阿拉莫斯、勞倫斯伯克利等國家實驗室和德國亥姆霍茲研究中心等,均是圍繞國家使命,依靠跨學科、大協作和高強度支持開展協同創新的研究基地。當前,我國科技創新已步入以跟蹤為主轉向跟蹤和并跑、領跑并存的新階段,急需以國家目標和戰略需求為導向,瞄準國際科技前沿,布局一批體量更大、學科交叉融合、綜合集成的國家實驗室,優化配置人財物資源,形成協同創新新格局。主要考慮在一些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打造聚集國內外一流人才的高地,組織具有重大引領作用的協同攻關,形成代表國家水平、國際同行認可、在國際上擁有話語權的科技創新實力,成為搶占國際科技制高點的重要戰略創新力量。
第五,關于加強統籌協調,改革并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甚至決定著經濟健康發展。現代金融發展呈現出機構種類多、綜合經營規模大、產品結構復雜、交易頻率高、跨境流動快、風險傳遞快、影響范圍廣等特點。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主要國家均加大了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力度,核心是提高監管標準、形成互為補充的監管合力和風險處置能力。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明顯加快,形成了多樣化的金融機構體系、復雜的產品結構體系、信息化的交易體系、更加開放的金融市場,特別是綜合經營趨勢明顯。這對現行的分業監管體制帶來重大挑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加強金融監管提出了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的改革任務。近來頻繁顯露的局部風險特別是近期資本市場的劇烈波動說明,現行監管框架存在著不適應我國金融業發展的體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們必須通過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堅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來,主要經濟體都對其金融監管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做法是統籌監管系統重要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尤其是負責對這些金融機構的審慎管理;統籌監管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包括重要的支付系統、清算機構、金融資產登記托管機構等,維護金融基礎設施穩健高效運行;統籌負責金融業綜合統計,通過金融業全覆蓋的數據收集,加強和改善金融宏觀調控,維護金融穩定。這些做法都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習近平 十三五規劃建議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