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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出臺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農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農村各項改革正在扎實開展,一些重要改革事項試點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當前,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持續推進,農村經濟社會深刻變革,農村改革涉及的利益關系更加復雜、目標更加多元、影響因素更加多樣、任務也更加艱巨。農村改革綜合性強,靠單兵突進難以奏效,必須樹立系統性思維,做好整體謀劃和頂層設計,找準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進一步提高農村改革決策的科學性。要從總體上把握好農村改革的方向,提出深化農村改革總的目標、大的原則、基本任務、重要路徑,從全局上更好地指導和協調農村各項改革,加強各項改革之間的銜接配套,最大限度釋放改革的綜合效應。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從提高農村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出發,特制定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不斷鞏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健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的體制機制,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障礙,為加快推進中國特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到2020年,農村各類所有制經濟尤其是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財產權的保護制度更加完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農業支持保護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科技創新體系、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更加健全,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建立,農村社會治理體系和農村基層組織制度更加完善,農民民主權利得到更好保障,農業農村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并加強,農村基層法治水平進一步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和農民生活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更具活力。
(三)基本原則
1. 堅持農村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在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基礎上,加強對農村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農民家庭合法財產權益的保護,賦予農村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同等的市場主體地位,保證其依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促進農村集體經濟、農戶家庭經濟、農民合作經濟、各種私人和股份制經濟、供銷合作社經濟以及國有農場林場等國有經濟共同發展。
2. 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把握好土地集體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經營的關系,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實行“三權分置”。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創新農業經營組織方式,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
3.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調整不適應農村社會生產力發展要求的生產關系,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國家對農業的支持保護,促進農業盡快轉到數量質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競爭力、注重農業技術創新、注重可持續的集約發展上來。
4. 堅持保障農民權益。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深化農村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保障農民合法經濟利益,尊重農民民主權利。
5. 堅持統籌兼顧。統籌考慮農業和農村發展,統籌考慮城鄉改革發展,統籌考慮公平和效率。
6. 堅持循序漸進、試點先行。發揮好基層和群眾首創精神,在把握方向、堅守底線前提下,鼓勵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允許采取差異性、過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認真組織好農村改革試點工作,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對突破現行法律法規的重大改革,要按程序報批,取得授權,在一定范圍內開展試點。
7. 堅持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必須始終把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作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政治保證,提高依法做好“三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穩妥深化農村各項改革。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 農村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