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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休假:“鏡中花”何以折到手
民主黨派成員就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建言獻策
但是,帶薪休假落實難也不能完全忽視職工個體差異和工種特異性。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基于“就算不休假也要在領導面前給自己掙印象分”、“跟老板提休假就好像不是好員工了”的復雜心理,有相當一部分私企員工憚于“前途掌握在老板手中”的現實,不愿主動休假。除了不敢休,還有職工“樂于不休”。在一家企業工作的何女士說,“我工齡早超過了10年,有15天的年假,但如果這15天的假不休,單位會付給我們幾倍工資。”
對于“帶薪休假只是一個口號”的說法,廖暉并不完全贊同,他說:“近年來,我國在立法和政策上都加大了對勞動者的保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批準年休假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該在各類媒體廣泛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受理群眾投訴。同時,在國家法制建設的過程中,還應加強公民合法權利意識的培養。”
怎樣確保實施
帶薪休假成建言新話題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提出優化休假安排,在穩定全國統一的既有節假日前提下,各單位和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帶薪休假與本地傳統節日、地方特色活動相結合,安排錯峰出行。此外,鼓勵彈性作息,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錯峰出行”的理念與民盟中央的提案觀點不謀而合。民盟中央在今年兩會上提交《關于優化休假制度的提案》,建議利用帶薪休假緩解法定節假日期間全國交通擁堵、景區人滿為患的現狀,盡快出臺落實細則及相關約束和監督檢查制度,探索將職工帶薪休假落實情況列入單位考核指標等辦法,鼓勵探索支持落實中共帶薪休假的財稅政策,加強職工休息權益方面的法律援助。同時強調提升國民休息、休閑意識,為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創造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針對某些地區爭議頗大的“強制帶薪休假”細則,上海市總工會研究室干部、民盟盟員鄒衛民表達了他的支持立場。他認為,應將“帶薪年休假”視同為職工應享受的“法定節假日”。以“法定節假日”性質定義“帶薪年休假”,一方面,可促使用工單位認識到這份社會責任,也可有效擺脫用人單位推諉、職工壓抑訴求的尷尬局面,從根本上跳出“有假難休”的怪圈;另一方面,從保護職工健康權、生命權的角度出發,強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可以緩解職工“過勞”狀態。
上海民革黨員宗美霞則從操作層面為解決帶薪年休假執行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說,有關部門應制定并完善企業職工帶薪休假的實施細則,要進一步推動將包括帶薪年休假在內的有關職工休息休假權益的相關內容納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以增強其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利用各省差異性和個體差異性提出帶薪休假“分省分時”建議是民建廣西區委會的一大創新。在今年自治區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民建廣西區委會提出《示范推動“分省分時”帶薪休假,加快廣西建設旅游強區步伐》的提案,積極推動國家層面盡快對“分省分時”帶薪休假做出相應的政策安排,加快實現廣西與周邊省份錯峰休假。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主黨派 帶薪休假 建言 九三學社 民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