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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產子被美遣返 孩子到底是美國籍還是“臺灣籍”?
“還把孩子塞回去”
華航一名前空姐在臉書《小陳周游列國》踢爆整件事,指簡女7日深夜在桃園機場登機時都使用障眼法,她上機還未起飛前,就出現陣痛,空服員發現婦人懷有身孕,婦人卻堅稱是脹氣,起飛后也開始陣痛不斷。
前空姐在臉書指摘說,簡女前2胎皆剖腹都是美國籍,羊水破時須自然產,有媽媽經驗組員教她如何用力,機上一名女醫師聞訊協助,必須知道孕婦懷胎幾周,“結果居然已經36周!”“她還堅持要晚一些,不肯躺下來生,當時胎頭已頂到子宮陰道口時,她還把孩子塞回去”,“而且不肯給醫生剪臍帶,還一邊問美國領空到了沒。”但對于前空姐臉書說法,華航不證實也不否認。
華航昨回應,簡女報到時有告知地勤懷孕未滿32周,經檢視詢問后視同一般旅客,在飛航約6小時后因發現羊水破裂,考量孕婦與胎兒安全,決定就近轉降安克拉治,簡女在班機落地前約30分鐘產下女嬰。
華航轉降暫不求償
臺民航部門空運組組長韓振華表示,旅客謊報懷孕周數不會危害到飛航安全,“只會對本人和寶寶安全有影響”,民航法規對懷孕旅客搭機沒有明文規定,都是由航空公司自訂。航空公司或同機旅客若權益受損,可要求損害賠償,不過一般航空公司都不會如此做。據了解華航暫無向簡女求償計劃。
臺灣對外部門表示,簡女8日在華航飛機上生產,美國移民署有通報臺灣駐西雅圖辦事處,因為阿拉斯加屬西雅圖辦事處管轄,但臺灣官員未到阿拉斯加,至簡女搭機到洛杉磯等待轉機被遣返時,臺灣駐洛杉磯辦事處官員前天才前往協助。
對于懷孕旅客搭機相關規定,華航規定懷孕逾32周旅客,須出具醫師開的啟程日7天內適航證明,如4周內將分娩則不受理。長榮和國泰航空則規定,懷孕28周至36周旅客,須于搭機前10天內,取得醫師開具適航證明。去年馬航就曾有澳洲孕婦懷孕24周在機上早產,飛機緊急降落印尼峇里島,嬰兒送醫途中夭折。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航班產子被美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