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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ǘ模嵭懈臃e極的人才引進政策,聚集全球創新人才
104.制定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的意見,加快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立法,規范和放寬技術型人才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條件,探索建立技術移民制度,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在創辦科技型企業等創新活動方面,給予中國籍公民同等待遇。
105.加快制定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管理條例,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才給予工作許可便利,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才及其隨行家屬給予簽證和居留等便利。對滿足一定條件的國外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取消來華工作許可的年齡限制。
106.開展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選聘、聘用國際高端人才實行市場化薪酬試點,加大對高端人才激勵力度。
107.圍繞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進首席科學家等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建立訪問學者制度,廣泛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從事創新研究。
108.開展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非涉密的部分崗位全球招聘試點,提高科研院所所長全球招聘比例。
109.逐步放寬外商投資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外資持股比例和最低注冊資本金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國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走出去與國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合作,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
?。ǘ澹┕膭钇髽I建立國際化創新網絡,提升企業利用國際創新資源的能力
110.進一步完善同主要國家創新對話機制,積極吸收企業參與,在研發合作、技術標準、知識產權、跨國并購等方面為企業搭建溝通和對話平臺。
111.健全綜合協調機制,支持國內技術、產品、標準、品牌走出去,支持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發中心、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強化技術貿易措施評價和風險預警機制。
(二十六)優化境外創新投資管理制度,鼓勵創新要素跨境流動
112.研究通過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海外創新投資基金,外匯儲備通過債權、股權等方式參與設立基金工作,積極吸收其他性質資金參與,更多更好利用全球創新資源。
113.制定鼓勵上市公司海外投資創新類項目的措施,改革投資信息披露制度。
114.制定相關規定,對開展國際研發合作項目所需付匯,實行研發單位事先承諾、事后并聯監管制度。
115.對科研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放寬因公臨時出國批次限量管理政策。
116.改革檢驗管理,對研發所需設備、樣本及樣品進行分類管理,在保證安全前提下,采用重點審核、抽檢、免檢等方式,提高審核效率。
十、 營造激勵創新的良好生態
積極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改進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的準入管理和產業準入制度,加快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要素價格的機制,形成有利于轉型升級、鼓勵創新的產業政策導向,營造勇于探索、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和社會氛圍。
(二十七)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鼓勵創業、激勵創新
117.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研究降低侵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門檻,調整損害賠償標準,探索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權利人維權機制,合理劃分權利人舉證責任。
118.完善商業秘密保護法律制度,明確商業秘密和侵權行為界定,研究制定相關保護措施,探索建立訴前保護制度。
119.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120.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積極發揮知識產權法院的作用,探索建立跨地區知識產權案件異地審理機制,打破對侵權行為的地方保護。
121.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查處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加強知識產權綜合行政執法,將侵權行為信息納入社會信用記錄。
122.建立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完善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海外維權信息平臺建設和知識產權海外服務機構、專家名錄。
(二十八)打破制約創新的行業壟斷和市場分割,營造激勵創新的市場環境
123.加快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業務,建立鼓勵創新的統一透明、有序規范的市場環境。切實加強反壟斷執法,及時發現和制止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為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拓展空間。
124.打破地方保護,清理和廢除各地妨礙全國統一市場的規定和做法,糾正地方政府不當補貼或利用行政權力限制、排除競爭的行為,探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ǘ牛└倪M市場準入與監管,完善放活市場、拉動創新的產業技術政策
125.改革市場準入制度,制定和實施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對未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126.破除限制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發展的不合理準入障礙。對藥品、醫療器械等創新產品建立便捷高效的監管模式,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多種渠道增加審評資源,優化流程,縮短周期,支持委托生產等新的組織模式發展。
127.對新能源汽車、風電、光伏等領域制定有針對性的準入政策。
128.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改進互聯網、金融、環保、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領域的監管,支持和鼓勵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發展。
129.改革產業監管制度,將前置審批為主轉變為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為主。
130.明確并逐步提高生產環節和市場準入的環境、節能、節水、節地、節材、質量和安全指標及相關標準,形成統一權威、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體系。健全技術標準體系,制定和實施強制性標準。
131.加強產業技術政策、標準執行的過程監管。建立健全環保、質檢、工商、安全監管等部門的行政執法聯動機制。
(三十)推動有利于創新的要素價格改革,形成創新倒逼機制
132.運用主要由市場決定要素價格的機制,促使企業從依靠過度消耗資源能源、低性能低成本競爭,向依靠創新、實施差別化競爭轉變。
133.加快推進資源稅改革,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
134.推進環境保護費改稅。
135.完善市場化的工業用地價格形成機制。
136.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實現勞動力成本變化與經濟提質增效相適應。
?。ㄈ唬┡嘤齽撔挛幕?,形成支持創新創業的社會氛圍
137.發展眾創、眾籌、眾包和虛擬創新創業社區等多種形式的創新創業模式,研究制定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
138.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加強科學普及,推進科普信息化建設,實現到2020年我國公民具備基本科學素質的比例達到10%。
139.創新科技宣傳方式,突出對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重大科技活動、優秀科技工作者、創新創業典型事跡的宣傳,在全社會營造崇尚科學、尊重創新的文化氛圍和價值理念。
十一、 推動區域創新改革
遵循創新區域高度集聚的規律,突出分類指導和系統改革,選擇若干?。ㄗ灾螀^、直轄市)對各項重點改革舉措進行先行先試,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復制、推廣一批改革舉措和重大政策,一些地方率先實現創新驅動發展轉型,引領、示范和帶動全國加快實現創新驅動發展。
?。ㄈ┐蛟炀哂袆撔率痉逗蛶幼饔玫膮^域性創新平臺
140.遵循創新區域高度集聚的規律,在有條件的?。ㄗ灾螀^、直轄市)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授權開展知識產權、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動、國際合作、金融創新、激勵機制、市場準入等改革試驗,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出臺關于在部分區域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總體方案,啟動改革試驗工作。
141.深入推進創新型省份和創新型城市試點建設。
142.按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建設原則和整體布局,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加強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試。
143.制定京津冀創新驅動發展指導意見,支撐京津冀協同發展。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是關系國家發展全局的重大改革,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各有關部門、各地方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好相關任務。各牽頭單位對牽頭的任務要負總責,會同其他參與單位制定具體落實方案,明確責任人、路線圖、時間表,加快各項任務實施,確保按進度要求完成任務。(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