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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核建巡視整改情況公布:有領導親屬借工程牟利
二、 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不折不扣地把巡視反饋指出的問題整改到位
(一)黨風廉政“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況
1、 關于集團公司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一是抓好黨組自身的學習提高。修訂了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把上級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列入黨組中心組每季度的必學內容,對重要指示要求做到隨到隨學。整改中,黨組先后4次組織學習,認真學習了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指示,集體研讀了《黨組工作條例》和《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等重要文件,進一步強化了國有企業中黨的領導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的思想認識,增強了落實“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的自覺意識。7月15日召開的集團公司黨組擴大會議上,黨組書記王壽君重點就堅持國有企業黨的領導地位、完善集團公司黨建工作、扎實抓好整改落實作了主題講話,對成員單位抓好黨的建設、落實“兩個責任”、推進整改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二是組織開展了內部巡視。抽調人員組成兩個內部巡視組,重點圍繞“四個著力”,對兩個成員單位展開了帶有專項巡視性質的常規巡視。巡視中,與干部職工談話近400人次,采取設立值班電話、聯系信箱和舉報電子郵件等方式接受信訪,通過調閱資料及分赴分公司、項目現場調研等方式開展現場巡視,深入查找被巡視單位存在問題,并嚴肅進行反饋,對整改提出具體要求,督促被巡視單位認真整改,目前被巡視單位已完成整改落實,上報了整改情況報告。三是把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加強工程建設規范化治理上。集團公司制定了《規范工程項目管理行動計劃》,組織成員單位制定了實施細則,推動完善決策體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監督考核機制。對集團公司從事建安行業的8家成員單位進行了普遍檢查,努力消除生產經營中的違規行為。印發了《關于治理工程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的通知》,加大了對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的治理力度。四是加大對問題線索查處的領導力度。黨組主要領導全程跟蹤掌控,部署重要工作、過問重大問題、協調重點環節、督辦重要案件。黨組先后4次召開會議,聽取黨組紀檢組核查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處理意見,做到了在查清問題的基礎上快查快辦。認真落實“一案雙查”要求,對負有責任的5名成員單位領導給予了紀律處分;注重抓早抓小,對發現的一般性、苗頭性問題誡勉談話10人,強化了“震懾、不敢、知止”的氛圍。
2、 關于黨組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加大問題線索核查及辦案力度。對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問題線索進行了“大起底”,認真辦理中央第一巡視組交辦事項和信訪件。根據交辦事項涉及單位和問題性質,全集團公司調配人員100多人次,組成29個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為確保辦案的質量,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加強對調查組的具體指導,先后召開專題會議34次,認真分析研究每個交辦事項,對每個關鍵節點認真跟蹤把關,確保事實調查清楚、定性準確、程序合規、按時完成,并依法依紀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的案件線索做到了件件有著落。二是加大壓力傳導力度。整改期間,黨組紀檢組主要領導利用黨組擴大會議、下基層進行專項檢查和督促整改等時機,與成員單位紀委書記約談24人次,就履行監督責任提出明確要求。對交成員單位辦理的問題線索及時督辦,實時掌控進度。落實抓早抓小的要求,對單位發生問題較多,但尚不足以追究領導責任的2名成員單位主要領導,進行了警示談話。三是深入組織開展警示教育。組織開展了“嚴肅紀律、嚴守規矩”警示教育,引導廣大黨員以通報的違紀案例為教材,以身邊發生的問題為鏡鑒,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起到了震動警醒的作用。四是著力將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圍繞將黨風廉政建設滲透到日常業務監管中,提升監督工作有效性這一目標,建立了總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各業務部門在加強業務監管中落實反腐倡廉監督。組織對總部各部門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進行了考核打分,并將考核成績納入到績效考核之中。五是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建立了50人的案件查辦專家庫,制定了《成員單位紀委書記、副書記及監察機構正職提名考察辦法》,加大了紀檢監察干部的垂直考察力度。按照“三轉”的要求,對紀委書記兼職和擔負的其他職責進行了清理,目前大多數成員單位已落實紀委書記專職化的要求。
(二)“三重一大”決策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違規決策造成損失、引發風險的問題。一是對因違規盲目決策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嚴肅追責,先后查處4起違規決策的問題,6名成員單位領導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二是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建立董事會,研究制定、修訂《集團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工作規則》等9份關于規范議事決策的制度規定。組織力量研究制定成員單位《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內容和程序指引》,對成員單位黨委會、董事會、股東會、總經理會議事決策的范圍、內容和程序作出了規范。三是深入開展“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責成成員單位對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進行了普遍自查,對近三年來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不按規定集體決策的問題逐條詳列報集團公司備案,并組織整改。其后,集團公司對自查整改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每個單位具體情況出發,有針對性地指出問題,提出要求。四是突出風險點管控。圍繞規范投資管理,修訂了集團公司《投資管理辦法》,制定了《分類投資管理細則》,制訂了股份公司資產投資、股權投資、融資建設項目管理3個工作指引。開展了資金拆借專項治理,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將對外拆借資金、對外擔保以及各類保證金支付情況進行梳理,制定了清理措施,并督促成員單位認真落實,截至目前累計收回資金12.35億元。加強投資管理委員會管理,完善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調整委員會成員,梳理優化投資管理流程。加強公司內部融資工作管理,成立集團公司借款及擔保審查委員會,加大對下屬公司申請資金支持及擔保等事項的審核力度,進一步提高內部融資工作的審查質量和效率,起到了防范風險、降本增效的作用。五是針對反饋意見中指出的收購新華發電公司的問題,加大協調力度,目前新華發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產權登記證已完成辦理。
2、 關于選人用人不慎重、程序不規范的問題。一是針對個別成員單位存在選拔任用干部不規范的問題,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認真整改。同時,對集團公司成員單位此類問題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和清理,著力杜絕問題重復發生。二是嚴格貫徹執行選拔任用程序和干部任期制,印發了集團公司《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管理暫行辦法》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暫行規定》,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規定,認真落實干部任期制,合理減少干部調整頻次。著手研究制定落實黨中央《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的措施辦法,努力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三是針對領導班子配備、領導干部調整缺乏系統思考的問題,修訂《所屬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制定了《所屬單位選人用人工作“一報告兩評議”管理辦法》,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考察了解干部,合理科學運用考核結果,慎重選拔任用干部。對成員單位開展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組建3個檢查組對所有成員單位的選人用人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四是針對干部使用缺乏科學計劃的問題,修訂完善了《后備干部管理辦法》,啟動所屬單位后備干部選拔工作,建立后備干部信息庫,增強選拔任用干部的計劃性和系統性。五是針對在巡視檢查中暴露出部分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業務水平有欠缺的問題,開展了集團公司組織人事工作業務培訓暨黨委書記培訓述職會議,就加強企業黨建和選人用人、干部監督等方面進行了培訓。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中國核建 巡視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