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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責眾實質是執法不力
格爾木是青海省第二大城市,這里產的野生黑枸杞鮮果每市斤能賣到80多元,吸引很多人到牧民的草場違法采摘。去年10月份,多數草場被牧民承包給承包商管理經營,承包商將草場圍起圍欄,試圖保護草場,但數千盜采者仍然在8月12日前后,沖破草場圍欄、大門,不顧牧民、承包商阻攔,強行盜采黑枸杞,有盜采者持刀扎傷守衛者、放火燒掉守衛者帳篷、對承包商的房屋進行打砸、暴力阻礙派出所執行公務。(《京華時報》8月31日)
“野生黑枸杞是大自然的饋贈,為什么不能采?”事件發生后,很多網友這樣評論。那些成百上千、成群結隊的盜采者,也許正使用了如此無理邏輯。野生黑枸杞能不能被他人隨意采摘,首先涉及一個明晰產權的問題。當地政府早在1994年前后就給牧民分配了草原,確定牧民每家的草場范圍,并于1997年給牧民發放了《草原承包經營權證》。顯然,草原確權工作早就完成,并非無主的公共草場。
因為牧民守不住、采不完黑枸杞,政府出臺措施允許牧民將草原承包給承包商。但是,承包商圍起的圍欄同樣擋不住盜采者的野蠻。這種仗著人多勢眾公然哄搶的行為,簡直不是什么“盜采”,而是公開的搶劫。《憲法》賦予公民對私人財產擁有的合法權利被嚴重踐踏,聚眾哄搶野生黑枸杞涉嫌侵權違法,理當受到嚴懲。雖然當地“已行政拘留10名違法人員、刑事拘留12名犯罪嫌疑人”,但是分攤到每個違法者頭上,違法成本依舊很低。
一邊是每天每人兩三百元的盜采收入,一邊是近似于零的哄搶成本,這是格爾木聚眾哄搶黑枸杞現象日趨嚴重的原因所在。背后支撐這種瘋狂盜搶行為的,是一種叫做法不責眾的邏輯。這種邏輯見于高速公路旁側翻的大貨車邊,一些村民無視車主的哭訴請求哄搶散落的貨物;這種邏輯也見于十字街頭,湊上一撥人就走完全無視紅綠燈……這些哄搶黑枸杞的人,正因為他們都抱著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才敢無視一切。
一個基本的共識是,法治社會不應該有法不責眾的說法。只要是侵權只要是犯法,就應該受到法律的約束和懲處。無論是哄搶側翻大貨車上的貨物,還是哄搶廣袤草原里的黑枸杞,都不應該在法不責眾的旗號下上演。比較遺憾的是,就拿時常見諸報端的哄搶側翻大貨車貨物來說,似乎還沒有一起哄搶事件,事后被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從這個意義上看,法不責眾其實是執法不力的結果。
黑枸杞80多元一斤,法律多少錢一斤?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當法律成空文,道德也不會值錢。要遏制野生黑枸杞頻遭哄搶,最關鍵的就是要通過強化執法,改變盜采者法不責眾的心理預期。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法不責眾 盜采黑枸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