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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院與清華“互掐”背后的自主招生之困
這暴露出我國自主招生程序設計的弊端,由于高校的自主招生和集中錄取制度嫁接在一起,學校獲得的招生自主權,僅僅是給予學生一定的加分,并不能自主確定錄取學生。
今年高考錄取,江西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清華大學理科錄取分數線是686分,清華大學卻不認可這樣的錄取分數,稱自己的調檔申請分數是685分,這讓今年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高考理科狀元王希成為最大受害者。他高考裸分645分,由于通過了清華大學自主招生考試,還獲得了額外40分的加分,高考總成績達到685分。由于教育考試院和高校各執一詞,王希面臨落榜的危險。
高考錄取為何會出現兩條“詭異”的分數線,輿論對此頗為困惑。這究竟是江西教育考試院的責任,還是清華大學的責任?在我看來,在集中錄取階段,不應該出現兩條分數線。高校的投檔線,是由教育考試院結合學生的志愿和高校的錄取計劃“投”出來的,也就是說,在集中錄取階段,清華大學必須按照教育考試院的投檔情況進行錄取,否則就是違規。媒體報道的這種“詭異”的情況,如發生在集中錄取階段,則清華在集中錄取階段有自設分數線之嫌,這是政策所不允許的,如果發生在自主招生中,則是自主招生受困于集中錄取制度的結果。可以說,兩條分數線,折射出的正是當前的這種困境。
高校在集中錄取階段,不能自主確定分數線,已討論很多,教育部為此還發文嚴禁高校作出預錄取承諾。但在自主招生中,高校也無權決定錄取分數,則背離了自主招生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政策,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在高考錄取中,可以享有低于高校當地錄取分數線20-60分不等的錄取優惠。很顯然,這是以當地錄取分數線為前提的,這就讓高校自主招生也受制于集中錄取制度。
從根本上說,這暴露出我國自主招生程序設計的弊端,由于高校的自主招生和集中錄取制度嫁接在一起,學校獲得的招生自主權,僅僅是給予學生一定的加分,并不能自主確定錄取學生。因此自主招生并沒有徹底打破對學生的分數評價,某種程度還是分分必究。要改變這種情況,需要改革自主招生的程序,我一直建議,我國高校的自主招生可以在高考成績公布后,由大學自主提出申請者高考成績要求,達到要求者,可自主申請若干所大學,大學獨立進行評價和錄取。如此,一名學生可在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后再做選擇,確認錄取后,不再填報志愿。這就真正實現了招考分離,既落實了大學的自主招生權,同時也擴大了考生的選擇權。而實際上,這也讓高校擺脫了集中錄取缺乏招生自主權的困境。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自主 招生 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