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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作出調整
增加編纂民法典等34件立法項目
原標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作出調整 增加編纂民法典等34件立法項目
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記者陳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日前經調整后再次公布。調整后的立法規劃一、二類項目從原有的68件增至102件,實際增加了制定能源法、房地產稅法,編纂民法典等34件項目。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王瑞賀介紹,此次調整將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的立法項目增加列入立法規劃。通過修改立法規劃更好地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王瑞賀說,在增加的立法項目中,有些法律草案已經提請審議或已經審議通過,考慮到立法規劃的完整性,一并列入了立法規劃。此外,還認真梳理、研究了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議案、建議提出的立法項目,將代表關注度高、議案建議反映較為集中、實踐中迫切需要、立法條件又比較成熟的立法項目也增加列入立法規劃。
據了解,調整前的立法規劃共列入3類立法項目。其中,第一類為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47件,第二類為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21件,一、二類共計68件;第三類為立法條件尚不完全具備、需要繼續研究論證的立法項目,不列具體法律名稱。調整后,一類項目增至76件,二類項目增至26件,共計102件,實際增加34件,其中6件為原立法規劃第三類項目。
據介紹,在102件項目中,制定法律的46件,修改法律的56件;已審議通過14件,已提請審議9件。另外,對原立法規劃中個別立法項目的提請審議機關或牽頭起草單位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作了變更。
增加的立法項目主要包括:一是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作出關于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修改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二是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制定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網絡安全法、陸地國界法、能源法、原子能法、航空法,修改測繪法;三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制定環境保護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房地產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耕地占用稅法;四是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制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修改行政監察法;五是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產業促進法。還要編纂民法典,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循環經濟促進法、草原法等。第三類研究論證項目還增加了促進軍民融合方面的立法項目。
王瑞賀表示,立法規劃調整后,對有關方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新提出的立法項目,如確實必要、可行,可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予以安排。(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人大常委會 立法規劃 編纂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