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父子為“孝”上公堂 30年不來往 兒子不看望覺得“沒面子”
原告:雖未盡責任但曾試圖補償
昨天上午9點20分左右,老楊一身運動裝踱步走進法庭,雖已67歲,但老楊身子骨不錯,精神頭也足。庭審過程中,李女士一直低著頭,很少抬眼看原告席上的前夫。自1985年婚姻關系結束后,除2011年小李的婚禮外,這是三口人第一次聚齊。
老楊宣讀起訴狀稱,自己1983年與前妻結婚,后同年生下兒子李某,二人1985年離婚,對沒能完全盡到做父親的責任,自稱深感愧疚,身心不安。為彌補過失,自己曾于2010年分兩次給李女士5萬余元作為補償。楊某還稱,自己還于2011年11月兒子結婚時給了禮金2000元,紅包600元。
老楊稱,離婚后自己沒有固定工作,到處打工,后歲數(shù)大了就給別人看攤,每月三五百收入。此外,還有200元養(yǎng)老金。
“錢不論多少,權作為補償,不無遺憾,即不贅述。”老楊開始加重語氣稱,兒子在2011年結婚后至今沒有一句問候,沒有一次看望,如此表現(xiàn),讓自己不能接受。同時為公序良俗、道德倫理所不容,為法律法規(guī)所不容。因此,將兒子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決李某履行對自己的贍養(yǎng)義務。每月支付生活費、醫(yī)藥費800元;如遇大病,追加醫(yī)藥費,逢節(jié)日(端午、中秋、重陽以及春節(jié)期間)李某需前來看望楊某,“這是最低要求”。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兒子 看望 小李 q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