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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每月通報:131起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被查
青海省
青海省通報6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 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個別干部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2年7月12日,城西區人民法院在辦理一起民事糾紛案時,負責對外委托司法鑒定工作的審判員李洪岐讓當事人承擔往返西南政法大學出差費用并收取出差補助;負責審理該案的干部楊明有將案件證據材料丟失,致使案件當事人不服兩級法院判決結果,造成多次越級上訪。2014年12月30日,城西區人民法院研究決定,給予李洪岐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楊明有行政記過處分。
2. 西寧市湟中縣攔隆口鎮西岔村村干部在“兩房”建設中違規收取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4年,西岔村村委會原主任李廣財利用職務之便,在評定農村危房改造戶、獎勵性住房戶時,違規收取4戶村民1000元,并將村集體土地0.8畝非法轉讓給村民用于建房。村委會原會計董吉蘭違規收取7戶村民4400元,并無故扣留1戶危房改造補助卡2年。2015年2月25日,攔隆口鎮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李廣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董吉蘭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 海東市樂都區共和鄉書卜村黨支部原書記李長國、村委會原主任李長偉、村原文書李顯彥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問題。三人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套取2010年至2012年整村推進項目資金3.5萬元入股某私營企業分紅,獲得紅利共計1.26萬元。2015年3月19日,樂都區共和鄉黨委分別給予三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冒領資金及紅利予以追繳。
4. 海西州格爾木市畜牧獸醫工作站黨支部原書記、站長晁萬鼎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問題。晁萬鼎在任格爾木市畜牧獸醫站黨支部書記、站長期間,擅自將畜牧獸醫站院內7畝國有土地長期出租、將地上建筑物出售,并將出租、出售收入用于支付獸醫站工程基建款。在本人退休后,仍將單位1萬元油料卡歸個人使用。2015年3月13日,格爾木市紀委報經市委常委會批準,給予晁萬鼎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5. 海北州祁連縣經濟和商務局收受企業贊助款問題。該局利用職務便利,為企業謀取利益,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期間,收取三家私營企業各種名義贊助款共計23萬元(其中,9.93萬元用于單位公務開支,13.07萬元已全部上繳國庫)。2014年12月4日,祁連縣紀委報經縣委同意,對該局黨組書記、局長許飛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 黃南州尖扎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原副局長多杰仁增受賄問題。2013年3月、5月,多杰仁增利用職務便利,在簽訂苗木購銷合同時,收受供銷商感謝費共計7萬元用于個人消費。2015年3月15日,尖扎縣紀委監察局報經縣委、縣政府批準,給予多杰仁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尖扎縣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青海省紀委)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中紀委 通報 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