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黨派·聲音>很黨派 很黨派
海南工商聯原副主席沈桂林受審 曾組團吸金8億余元
圖為庭審現場。 符曉瑋 攝
備受關注的海南省工商聯原副主席沈桂林涉嫌集資詐騙案、談雄杰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經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天在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九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預計庭審將持續進行至7月9日。
據指控,自2002年開始,沈桂林通過約定支付2%至3%的月息借款方式融資用于公司典當業務及償還借款利息。2009年至2012年年底,沈桂林在明知公司經營狀況不佳、資不抵債的情況下,通過親朋、員工招攬,承諾支付月息1.5%至4%不等利息,向社會公眾借款。經鑒定,截至案發,沈桂林共向208人非法集資金額共計8.79億余元,已返還5.1億余元,造成被害人損失3.6億元。
明星企業家“失蹤”
1963年出生的沈桂林,是江蘇省鎮江市人,原系海口市泰特典當有限責任公司、海南泰達拍賣有限公司、海南美麗道文化藝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海南工商聯原副主席,是一位名副其實的“明星企業家”。
然而,這位“明星企業家”卻涉嫌非法集資近10億元大案。2013年12月,沈桂林攜帶大量外幣潛逃。2013年12月19日,沈桂林被網上追逃。同年12月27日,沈桂林從國外回國向公安機關投案。
據檢方指控,2002年10月,被告人沈桂林通過購買股權的方式,獲得了海口泰特典當有限責任公司60%的股份,并任總經理,后于2003年7月任法定代表人。2002年至2009年,沈桂林在泰特典當公司自有資金較少的情況下,通過借款方式融資用于該公司的典當(抵押貸款)業務及償還借款利息,并向出借人支付2%至3%的月息。
2009年以后,沈桂林在明知泰特典當公司經營狀況每況愈下、基本沒有業務、資不抵債的情況下,通過本人招攬或公司員工、朋友等他人幫助招攬等方式,以其個人名義,并以泰特典當公司、海南泰達拍賣有限公司等關聯公司做擔保,承諾支付月息1.5%至4%不等利息,與李麗君、鄭美娜等人簽訂《借款協議》,向李麗君、鄭美娜等人借款。
在此期間,沈桂林找人制作假房產證及不動產他項權證準備給出借人查閱,以方便借到更多款項而不抽回本金,還約出借人觀看其公司進行的虛假拍賣,以制造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的假象。在沈桂林的鼓吹和宣傳下,李麗君、鄭美娜等人于2009年至2013年12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現金等方式先后將巨額借款轉到沈桂林提供的銀行賬戶。
沈桂林在法庭上稱,隨著借款的本金及支付的利息越來越多,還款的壓力也越來越大,為了能夠借到更多的錢來償還欠款,他不但積極要求公司員工、朋友等他人幫助招攬借款,而且將其購買的房產、汽車等用于抵押,繼續借更多款項。
沈桂林收到借款后,未將借得款項用于典當業務,而是將大部分用于償還以前借款的本金和利息,還將借款用于購買房產及汽車、字畫等藝術品、購買手表及鉆戒等奢侈品,支付北京美麗道公司、海南美麗道公司等公司各項開支。2013年12月,多名被害人要求償還數千萬元本金,加上還要支付巨額利息,沈桂林的資金鏈斷裂,再也無力支付。
據介紹,因擔心事情敗露,沈桂林將登記被害人借款的金額、支付利息等資料的記錄本燒毀后于2013年12月7日攜帶外幣從海口出逃到香港,并輾轉泰國曼谷、老撾萬象等地。離開海口前,沈桂林在明知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還向鄭美娜借了100萬元。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海南工商聯原副主席受審 沈桂林 集資詐騙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