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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綁架殺人冤案再調查:2人出獄后與社會脫節
陳夏影
陳夏影冤獄歸來與社會“時差”19年
回鄉祭祖的路上,有那么一瞬,陳夏影感到恍惚,“被整個社會遺棄了”。彼時,午后的鄉道靜寂無人。
也只有一瞬。向前走,玉嶼村村口大榕樹及等候的鄉親出現在眼前。鞭炮炸響。陳夏影很快從茫然中抽離,換上走出監獄時的開朗笑容,執行父親安排的每一項儀式。
那一瞬的感受,陳夏影只在眾人散去后的一次閑聊中提及。在父母與記者面前,他努力呈現積極自信的一面。
一同走出監獄的黃興,狀態有如其雙臂隆起的肌肉,緊繃,卻少了棱角。“社會是現實的”,多年冤獄讓他提煉出這樣的人生信條。
2015年5月29日,福建省高院再審宣判,事發1996年的福清綁架殺人案中,原審被告人陳夏影、黃興、林立峰三人不構成綁架罪。
1996年,福清市一名10歲男孩被人綁架并殺害,上述三人很快被確認為犯罪嫌疑人。此后,該案歷經福州市中院、福建省高院三次審判、三次裁定,福建省高院兩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2006年,在未補充任何新證據的情況下,福建省高院以“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做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審判決,判處黃興、林立峰死緩,陳夏影無期徒刑。
三人都喊冤,稱有罪供述系在刑訊逼供下作出,且案發時陳夏影與黃興人在深圳,關鍵證人也稱受到警方非法關押和毆打。但申訴多年無果。直至2015年5月,福建高院再審開庭。
卷入該案時,陳夏影17歲,林立峰19歲,黃興21歲;等到再審宣判,林立峰已病逝7年,而陳夏影、黃興則在高墻內錯失19年青春。
兩人懷著復雜的心情走出監獄。身軀重獲自由后,擺在面前的挑戰變成如何回歸。對于司法體制曾加之的傷害,陳夏影與黃興都選擇了淡忘——出于不同的信念。
煙與脫節
獲釋的黃興,吃上了媽媽煮的線面、鴨蛋。在福州,前者意喻太平,后者在方言里與“壓浪”同音。先人靠海為生,壓住浪方能平安歸來。
回福清老家路上,黃興話很少,不斷問旁人要煙,一支接一支,抽得很兇。一下午,抽掉至少兩包。“腳一步沒邁進家門口,就不敢相信重獲自由。”事后他說。在監獄,幾塊錢一包的廉價卷煙,曾是排解情緒的方式之一。
黃興的變化令家人傷心不已。堂姐黃青回憶,堂弟入獄前是個機靈又自信的人。法院當天宣判后,曾安排家人短暫會見。直至她跟伯母進屋,堂弟還是呆呆的。眼前哭泣的老人讓他有點遲疑。一聲“媽媽”愣是喉嚨里滾動了好幾秒,細微聲響才從唇間發出。至于一起長大的堂姐,黃興壓根沒認出來。
剛回家,黃興還是話少。他解釋,在監獄長期講普通話,福清方言說得不利索了。此外,不知道聊些什么,與外面隔閡太久,有點無所適從。連續失眠,他去藥店買了兩盒鎮定催眠藥物,一天四粒。
從曾經的獄友那兒,黃興尋找共鳴。某日清晨,他在電話里訴說種種不適:一個大男人,現在不敢獨自出門,怕走丟了……你呢?
頭兩天,他還參加了一場朋友聚會。其稱,飯桌上,當年一起“混社會”的朋友,都成了身家不菲的老板。座駕奔馳、寶馬,話題離不開生意。
“聊不到一起了”,黃興稍感落寞。時間積累財富,也拉開差距。他用“脫節”總結自己當前的境遇。
脫節,是服刑人員在監獄里常會聽到的詞。字面意思指事物間失去應有的聯系,互不銜接。
陳夏影卻不愿給自己下這樣的定義。“我個人認為,對社會變化接受不了的才是脫節,但我在心理上是可以接受這些的,只是在生活中,需要慢慢去適應。”
第一次同陳夏影接觸,會有種錯覺:眼前的青年似乎從未被高墻禁錮過19年。他平和、自信、談吐得體,會時不時蹦出諸如“穿越”、“無語”、“正能量”、“司法改革”等時興詞。
在監獄等待宣判期間,陳夏影開始戒煙。出獄后,他給家里來了個徹底大掃除,并扔掉從監獄帶回的衣服、鞋子。廚房櫥柜里的玻璃杯齊成一條線,臥室的雙人床被鋪成賓館那樣……楊雪云會開心地向訪客展示兒子的“成果”。
回家當晚,陳夏影還請表弟幫忙,將獄中常聽的幾首歌下載到電腦上。那臺低配置的液晶屏臺式機,放置在通往陽臺的旁廳。陳煥輝曾用來寫申訴材料、上網發帖求助。
陳夏影被警方帶走時是1996年,價值近萬元的586電腦開始在國內市場推廣的時代。19年,個人電腦從586發展到四核,從稀罕物件變成家庭必備品。
剛出獄時,他用“穿越”解釋回歸社會的感受。他失去了一個正常青年在19年里應該有的東西,包括與年齡相匹配的情感經歷。出獄再考慮該問題時,他發現,雖然面貌已近中年,但心理上還停留在當初的年紀。
“慢慢來吧。”陳夏影會很隨意地問在場記者,你們現在流行用微信,對吧?盡管疲憊不堪,陳夏影仍耐著性子配合找上門的記者。
對媒體關注案情的感激,并不影響陳夏影抵觸在鏡頭前回顧過往。“如果可以選擇,誰愿意以這種方式出名?”
編輯:曾珂
關鍵詞:福建綁架殺人冤案 綁架殺人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