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35歲新郎61歲新娘結婚 嫁給自己男男求婚盤點全球情感奇聞
邛崍兩名男子花800元“嫖資”與組織賣淫者介紹來的13歲幼女發生了性關系。一年前,邛崍檢察院對這起嫖宿幼女案,在全國首次以強奸罪提起公訴,引發全國關注。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獨家獲悉,經過一年的審理,邛崍法院作出判決,在國內首次對兩名嫖宿幼女的嫖客以強奸罪判刑,并從重處理,分別判兩人有期徒刑5年。
邛崍法院的判決恰好呼應了2013年年底最高法院完全贊成廢除嫖宿幼女罪的表態,也與司法界、學術界長期對廢除嫖宿幼女罪的呼吁相一致。
花800元“嫖資”與13歲幼女發生性關系
40歲出頭的楊某慶是邛崍人,這幾年當包工頭賺了錢。2013年7月,楊某慶找龔某某給自己安排個女娃娃“耍”,并看中了其中的小蘭(化名)。隨后,楊某慶將小蘭帶到邛崍一家快捷酒店開房,并發生性關系。事后,楊某慶給了小蘭800元。
45歲的楊某忠已離婚多年,2013年7月,楊某忠與龔某某的同伙楊某取得聯系,將小蘭帶走,并當場給了楊某800元。隨后,楊某忠在一家快捷酒店,與小蘭發生了性關系。
事發時,小蘭的父母已離婚,她跟著父親生活,還是一名在校初中生。小蘭回憶,2013年7月18日,同學小慧(化名)在城區找到了工作,喊她一起上班。當天下午,小蘭就見到了楊某,她看小慧出去“接客”,才恍然大悟,原來是賣淫。小蘭告訴警察,楊某曾答應賺錢后會給她買新衣服、新鞋子,“喊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了。”果然,在小蘭第一次陪睡后,楊某給她買了一件新衣服。小蘭告訴他們,她才13歲。
楊某慶、楊某忠被抓獲后,邛崍檢方以涉嫌嫖宿幼女罪批捕。在此案的公訴階段,最高法院公開表示,完全贊成廢除嫖宿幼女罪。結合案情,承辦檢察官認為,楊某慶、楊某忠在明知小蘭不滿14周歲的情況下,仍與她發生性關系,更符合強奸罪的犯罪構成,以強奸罪提起公訴。
一年后,邛崍法院作出判決認為,楊某慶、楊某忠明知被害人是未滿14周歲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系,已構成強奸罪,并從重處罰。綜合自愿認罪和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今年2月2日,邛崍法院一審宣判,龔某某、楊某均犯組織賣淫罪,分別獲有期徒刑7年、6年;楊某慶、楊某忠則被判強奸罪,均獲有期徒刑5年。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35歲新郎61歲新娘 情感奇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