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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機場車禍致9死24傷續:司機負全責 賠償或超千萬
原標題:深圳機場9死24傷續:司機負全責 賠償或超千萬元
事故現場
一輛小轎車,一名女司機,竟造成9死24傷的慘劇,引發了全國關注。經半個月時間的調查,廣東省深圳市交警局今天對該起令人震驚且匪夷所思的交通事故進行了通報。
高架橋上釀33人死傷慘劇
3月1日15時30分許,24歲的女司機楊某晰駕駛一輛小轎車,在深圳市寶安國際機場沿領航高架橋行駛至機場離港平臺高架橋往出發大廳轉彎路段時,撞向站立在道路右側護欄邊上的人群,造成9死24傷、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包括楊某晰在內有5人墜橋,3人墜橋后當場死亡,楊某晰等2人墜橋致重傷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后,深圳公安、武警、消防、醫療救護、機場集團等相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立即成立了“3·0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取證工作,共詢問當事人、證人35人次,調取了上百份證據,進行了50余項技術鑒定。
經查,楊某晰為陜西省三原縣人,去年2月來深圳發展,事發前租住在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經營網店。楊某晰初次領駕駛證日期為2011年7月17日,無交通違法記錄,其于2014年12月通過深圳市南山區某二手車市場以人民幣21萬元的價格購得肇事車輛,該車過戶至楊某晰名下后無交通違法記錄。事發當天,楊某晰駕駛該紅色奔馳小轎車搭載其男友吳某某,從寶安區沙井街道住處前往寶安機場,準備共同乘坐當日飛機一起前往重慶。然而,當車輛行駛至T3航站樓領航高架橋路段時,本應將車輛駛入機場社會停車場內停放,楊某晰錯將車輛駛上離港平臺高架橋,又因操作不當,以97.8km/h的速度(此路段限速50km/h)剮碰路右側水泥護欄,導致車輛失控,撞向在該路段道路右側水泥護欄邊的人群,造成多人傷亡。
司機操作不當承擔全責
事發后,市民對該起事故的緣由產生了諸多猜測。經調查及檢驗鑒定,事發后司機及乘客體內未檢測出酒精、毒品、國家管制類精神藥品以及麻醉藥品,住所及行李中未發現可疑物品,電腦和手機內未發現可疑信息,未發現有利用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作案動機,未發現事發前乘客有干擾司機正常駕駛的行為。從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事故原因為司機超速行駛且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造成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楊某晰爬上高架橋護欄墜橋導致重傷,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擊導致墜橋,也排除其在事故發生后因救人導致墜橋。
在此之前,31歲的肇事車輛乘客吳某某曾表示,楊某晰是因后方有車輛按喇叭導致其緊張后操作失誤,致使車輛失控。然而經過調查,事發前道路交通流量正常,事故車輛后方無緊隨車輛,經詢問肇事車后方多名車輛司機,均表示沒有按喇叭。經再次詢問,吳某某表示事發前肇事車輛后方無人按喇叭,據調查組推測其當時撒謊可能是想幫楊某晰推卸責任。
經交警部門認定,楊某晰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50%以上,且操作不當,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過錯。而行人進入、停留在禁止行人、非機動車進入的領航高架橋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但其行為與此次事故的發生無直接因果關系,無導致此事故發生的過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楊某晰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行人不承擔此事故的責任。
事故賠償費用或超千萬
事發后,政府相關部門立即成立了善后處理小組,在6家醫院開辟了“綠色通道”全力救治傷員,接待安撫死傷者家屬。到目前為止,24名傷員已有6名治愈出院,18名傷者正在接受治療,現在均病情穩定。由于除肇事車輛獲得的12.2萬元交強險保額外,楊某晰已無賠償能力,目前,死傷者治療費用由寶安區政府墊付。下一步,政府部門將根據戶籍、傷情評定等因素,對死傷者進行賠償,預計事故賠償費用可能超過一千萬元。
為吸取此次事故的慘痛教訓,交警部門在離港平臺高架橋加裝了護欄,并將在機場段安裝“違停球”和加強視頻監控,對機場附近區域進行嚴管。今天起,針對市民駕車在沿江高速違停看海、看飛機起降的,在高速公路違停的處罰2000元,非緊急情況下占用應急車道停車的處罰3000元、記6分。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深圳機場車禍 9死24傷 司機負全責 賠償 女司機 護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