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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福林委員:盡快啟動公益法人立法工作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3日訊 全國政協委員遲福林在全國兩會上建議,盡快啟動公益法人立法的相關研究和制定工作。
近年來,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鼓勵支持公益性社會組織發展,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但公益性社會組織發展仍然滯后,公益法人制度缺位,公益性社會組織發展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
遲福林委員提出,盡快把公益法人立法納入立法規劃,按上位法優先的原則,先行制定《公益法人法》。在制定《公益法人法》時,對現行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三個條例做出相應調整。2015年啟動《公益法人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爭取在近一、兩年正式出臺。《公益法人法》要涵蓋社會組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新型智庫以及其他公益法人主體,并且對公益法人的規范對象、設立與解散、業務開展、內部管理、稅收政策等做出明確法律規定。
遲福林委員同時建議,把公益法人引入民法體系;改革完善公益法人的認定方式,建立獨立的公益法人認定機構,如公益法人認定委員會,對公益法人進行資格認定;鼓勵一部分事業單位成為公益法人。要以公益性為標準加大對公益性社會組織支持,以免稅制度為重點建立規范的政府支持制度,把公益性作為政府支持公益性法人的根本標準,打破以往以所有制或以誰出資為標準、以養人為主的財政支持模式;參照國際慣例,對公益性社會組織的捐贈免稅,對其從事的公益性活動免稅;政府依據公益法人所提供的公益性服務,確定每年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支持。要進一步細化政府購買服務的相關政策,加快公益法人監管制度建設。(林東程)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公益 法人 立法 遲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