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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協商民主 共繪法治藍圖
原標題:發展協商民主 共繪法治藍圖
解讀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
法制網記者朱磊
去年3月20日,剛剛參加完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不久的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施杰律師又再次從四川趕來北京。此行,他是受邀參加全國政協舉行的“安全生產法修正”雙周協商座談會。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第一次將法律修訂作為協商座談的議題。
時隔一年,這次前來參加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的施杰對當時座談會的情景還記憶猶新。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施杰表示,以立法內容為主題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拓展了立法工作協商渠道,有利于凝聚政法界委員的專業智慧,為完善法律獻計出力。
在今天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開幕會上,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作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時總結說:“一年來,全國政協常委會堅持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發揮優勢、突出重點、增強實效,全年工作有大事,有重點,有亮點……”
“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過去一年,政協做了很多工作。”施杰如是說。
著眼立法工作提出建議
2014年,全國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積極開展工作,為完善法律充分建言獻策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通過多種方式擴大委員參政議政的渠道和途徑,進一步發揮委員履職的積極性。組織相關委員為國家有關部委擬出臺的政策文件提供意見建議,對糧食法、農田水利條例、城鎮住房保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征求意見稿提出修改意見。
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按照國務院法制辦意見,組織委員就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草案、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提出修改意見;按照教育部來函意見,組織委員就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提出修改意見。探索開展監督性專題調研,圍繞“精神衛生法實施情況”赴上海、云南調研。
2014年,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就國務院法制辦等單位送來的18部法律法規草案和重要文件提出修改意見。
研討社會熱點法治問題
細心的人們會發現,過去的一年里,法治議題多次出現在全國政協舉行的座談會上。
2014年5月6日,全國政協召開“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雙周協商座談會。委員們認為,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是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一個重點,也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基本要求。委員們建議,要有效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不斷健全司法權運行機制,切實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建設一支高素質司法隊伍。
7月24日,全國政協召開“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雙周協商座談會。委員們建議,發展社會組織特別是公益性社會組織,關鍵是要加強立法,清晰準確地界定非贏利組織的界限,明確權力和責任,確立規則。
在重大決策形成過程中及時召開專題座談會,是一種有效的協商民主形式。
6月9日,全國政協在京召開“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座談會。全國政協委員、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專家在發言中提出,要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規范行政程序,特別是重大決策程序,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完善行政訴訟制度,發揮人民政協的優勢,支持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程序化建設。
7月3日,全國政協召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專題座談會。委員們提出,司法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課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在實踐中探索,堅持于法有據的原則;要堅持問題導向,解決突出問題。要加強司法專業化,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明確規定擔任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應當有相應的法律專業或法律職業背景;科學設置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構建公開透明、民主化、多元化的選任機制;改革審委會制度,建立案件回訪制度;充分發揮協商民主優勢,完善以人民陪審員制度為主的多元化公眾參與制度,使以公眾參與為特點的協商民主成為司法民主的基本形式,為司法改革營造氛圍、凝聚共識、攻堅克難。
專題調研促進制度完善
在過去一年中,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發揮自身人才優勢,積極開展專題調研。
政府信息公開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就“政府信息公開”開展專題調研,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適應時代發展、完善制度環境三個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億萬群眾切身利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和遵守關系到社會法治觀念的樹立和法治水平的提高。調研組從完善立法、健全機制、注重養成教育、加強管理和嚴格執法等方面,對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此外,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還開展了“殘疾人權益保障”專題調研,調研組從建立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殘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健全殘疾人養老服務體系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發展協商民主,共繪法治藍圖。回顧過去一年的工作,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道路上,人民政協留下了一串串閃光的足跡。(完)
法制網北京3月3日訊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 協商民主 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