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財·知道財·知道
中國證監會批量處罰涉“老鼠倉”基金公司
原標題:中國證監會批量處罰涉“老鼠倉”基金公司
新華網北京1月30日電(記者趙曉輝、劉開雄、許晟)中國證監會30日宣布,華夏基金、海富通基金等五家基金公司因涉及“老鼠倉”被暫停公募基金產品注冊3到6個月,對中郵等6家基金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這意味著監管層整飭“老鼠倉”升級。
“老鼠倉”一直是證監會執法的重點領域之一。尤其是近兩年來,依托大數據,證監會查處了大批涉嫌“老鼠倉”的基金經理,因此而身陷囹圄者大有人在。不過,證監會成批量地對相關基金公司開出罰單,這在近年來還是第一次。
所謂“老鼠倉”,是指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投資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獲得的未公開信息,在公司管理的資金買賣某一股票前,先用個人資金買賣該股,通過低于單位資金買入、高于單位資金賣出而達到個人獲利的行為。
據介紹,中國證監會于2014年12月組織開展了針對基金行業“老鼠倉”的專項整治活動,個別基金公司在未公開信息管理、投研人員權限管理、信息系統與通訊設備管理以及基金經理選聘管理等方面存在內控缺失與管理失責。
記者梳理發現,近兩年來,監管層加大對“老鼠倉”的查處力度,被查處的“老鼠倉”交易金額大的超過10億元,小的也有上千萬元,盈利少則一兩百萬元,多則三四千萬元。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金融精英們鋌而走險。
一位基金業人士告訴記者,“老鼠倉”幾乎是中國公募基金業界公開的秘密,不僅僅是基金經理,基金公司的研究人員、交易員等都有參與其中。在30日被罰的基金公司當中,公募大佬華夏基金更是成為“老鼠倉”的重災區,不僅旗下多名基金經理深陷丑聞,多名研究員、交易員也被調查。
長期以來,基金公司基本上不為“老鼠倉”承擔任何責任。“‘老鼠倉’由點到面暴發,一家公司出現多名人員涉案,這表明‘老鼠倉’已經不僅僅是基金經理個人的行為,基金公司必須為此負起責任。”財經評論員皮海洲說。
此前,2013年9月,中國證監會針對最大“老鼠倉”案馬樂案做出處罰,責令博時基金整改6個月,期間暫停其新產品審批,使得博時成為首個因“老鼠倉”問題而被追責的基金公司。
在皮海洲看來,基金公司因“老鼠倉”受罰并不委屈,畢竟基金經理是基金公司任命的,“老鼠倉”也暴露出公司內控不嚴,基金公司必須承擔對基金經理的考察之責、教育之責、管理之責。
針對證監會的監管措施,不少市場人士擔心,這會影響到基金公司的發展,甚至會對股票市場構成利空。對此,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認為,這一舉措短期內可能會對消除股市泡沫有一定作用,但長期對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特別是基金持有人的權益,實有裨益。
人們注意到,近一段時間以來,中國證券市場監管者頻頻出手,重拳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體現出整肅市場、監管轉型之意。分析人士認為,“老鼠倉”、內幕交易、股價操縱等行為對市場危害巨大,在中國股票市場信心抬頭、交投活躍之際,必須加大治理力度,推進市場公開、公平、公正。
實際上,中國資本市場改革也對監管執法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改革部署,中國證監會將在2015年推出股票發行注冊制,在股票發行簡政放權的同時,必須在事中事后監管上力量加倍,這樣才能為市場化改革營造有利環境。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證監會 批量處罰 老鼠倉 華夏基金 海富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