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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27名局處級以上干部違規領取津貼被查
(二)班子建設及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領導班子建設問題
一是加強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制訂了《關于進一步落實民主集中制,加強院黨組班子建設若干規定》,修訂了《中科院領導工作規則》,完善議事規則,建立議題預報制度,重大事項須由分管院領導在會前與相關院領導個別醞釀、充分溝通,確保與會院領導有充足時間調研思考和充分發表意見。健全完善科學民主決策制度,對事關全院改革創新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重點工作,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院黨組會議和院長辦公會議決策。要求院領導班子成員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對會議作出的決定,要統一思想,勇于擔當,帶頭貫徹,堅決執行,不得有任何與會議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
二是完善院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針對院黨組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黨組成員要參加雙重民主生活會。2014年院黨組民主生活會,將巡視整改作為重要主題內容,在對照檢查、談心交心、批評與自我批評、整改落實等各個環節都與巡視整改緊密結合。要求院黨組成員對照巡視反饋意見,主動對號入座、認領問題,互相坦誠談心交心,認真查找思想和工作上的不足,深刻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根源,積極進行整改。通過民主生活會,進一步增進院黨組成員間的相互理解和團結協作,推動巡視整改工作的落實。
三是加強和改進研究所領導班子建設。優化領導干部結構。針對研究所領導干部主要來自于科研一線的特點,明確了研究所領導班子結構組成和至少配備1名專職管理干部的原則,優勢互補,增強領導班子合力。加強領導班子制度建設。通過修訂《中科院研究所綜合管理條例》等制度規定,進一步完善所長負責制,強化黨委的政治核心和監督保障作用,促進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加強對領導班子的監督。通過常規巡視、屆中和換屆考核,以及談心談話等各種形式,加強對院屬單位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管理監督。
2.關于選人用人問題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關于執行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和干部監督制度不夠嚴格等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整改。
一是完善并嚴格執行干部選任制度。制訂了《中科院部級領導干部秘書管理規定》,對秘書任用與管理堅持從嚴原則,堅持按制度和規定辦事,并通過交流輪崗,增加秘書基層鍛煉經歷。對超職數配備的2名副秘書長進行了調整,對3名超期任職的正職領導干部進行了調整,制定了院機關與院屬單位干部交流工作方案,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修訂《中科院研究所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關于中科院研究所中層干部選拔聘用與管理的指導意見》、《中科院后備干部選拔培養與管理實施辦法》等多項干部選任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設置和任職條件突出對管理職責和能力的要求,對擬任干部注重了解其廉潔自律、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情況。目前各項制度初稿已經完成,待國家《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出臺后,根據其內容作相應修訂后印發并嚴格執行。
制訂了《人事人才工作特派員制度實施辦法》,遴選了第一批特派員,并進行了工作培訓。要求各分院設專職部門或崗位,負責系統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啟動了研究所中層干部選拔聘用的自查工作,加大“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力度,加強對院屬單位干部選任工作和新任用干部的評議和監督。
二是進一步規范干部選任程序。嚴格執行2014年新出臺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明確需要進行提任考察的各類崗位。完善考察工作流程,對考察過程和考察材料的形成提出明確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并按規定要求組織實施。進一步明確不同類型干部的推薦方式,對可適用于不同推薦方式的崗位予以界定。完善可適用于組織推薦的特殊崗位的工作流程,并嚴格執行。
三是進一步加強干部任職回避管理。開展了干部任職回避情況摸底調查,對違反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和院有關規定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見,要求相關單位黨委督促落實。明確界定干部任職回避的情形,實行干部任職回避報告制度,加強對任職回避的管理監督。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中科院 違規領取津貼 局處級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