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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殘疾人權益保障”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長張鳳陽:
殘疾人補貼制度應明確思路定位機制
結合本人的專業特點,我就國家層面的殘疾人補貼制度建設談幾點想法,可凝練為三個關鍵詞,分別是“思路”、“定位”、“機制”。
先說“思路”?!捌栈?特惠”是現代化國家構建殘疾人福利保障體系的通行做法,也是當前我國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地方實踐所遵循的基本思路。國家層面的制度設計要堅持這一思路,但有兩個問題值得注意:一是要明確做“加法”。也就是要把殘疾人補貼理解為最低生活保障的一種補充,不能因為殘疾人領取了“特惠”補貼就失去其他社會保障權益。二是應注意做“平衡”。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是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還是增強他們的生存發展能力和社會融入能力?著眼于長遠的制度建設應該尋求兩個方面的平衡。
再說“定位”。面向全國的制度設計究竟要達成什么目標,如何恰當地定位?我以為要綜合考慮兩方面的問題:一是要努力克服“碎片化”,包括地方做法的碎片化、政策銜接的碎片化和部門分割的碎片化。二是要盡量保持“開放性”。基于現階段我國的現實國情和能力,殘疾人補貼制度的建設目標不宜定得過高和過硬,應該在橫向上包容現階段那些合理的地區性差異;在縱向上確定先易后難、分類推進的先后次序;在方式上,應把殘疾人護理補貼一類的項目同政府職能轉變的改革要求聯系起來,盡可能與政府購買服務、培育社會服務機構等政策相配套,在保證殘疾人實際福利水平的前提下,帶動服務業發展。因此,國家層面的制度設計應定位在制定兼具“整合性”與“開放性”的原則框架,而不能過于細致和具體。
最后說“機制”。政策升級機制要打破殘疾人“貧殘交加”的惡性循環,從消極福利逐步向積極福利進行政策升級,加強對殘疾人的社會投資和人力資本投資,以增進殘疾人自身的生存發展能力和社會融入能力。從這個角度看,努力改進殘疾人的康復服務、教育服務和就業服務,就顯得意義深遠,而要做好這項工作,光靠政府一家不成,應該綜合協同政府、社會、市場等各方面的力量。
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理工大學副校長杜時貴:
完善殘疾兒童康復體系
殘疾兒童作為特殊困難群體,各方面會遇到比健全兒童更多的困難和障礙。因此推進殘疾兒童康復工作,完善殘疾兒童康復體系尤其重要。
目前殘疾兒童康復工作面臨的問題有:一是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管理體制有待完善。二是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建設有待加強。三是殘疾兒童康復體系覆蓋面有待擴大。
對此建議:
一、 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管理體制。一是明確康復機構業務主管部門。將殘疾兒童康復納入公共服務體系,明確界定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確定康復機構準入門檻。二是加大醫保支持力度。擴大殘疾患兒的醫保報銷康復項目和報銷時限,增加可以醫保支付的康復項目,將殘疾兒童的輔助器具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二、 加大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建設力度。一是推進公辦康復機構標準化建設。研究制定建設規劃和實施意見,落實建設條件和扶持政策,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教育機構的標準化建設。二是鼓勵民辦康復機構持續健康發展。研究出臺《鼓勵和引導民辦特殊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在稅收、用地、公共事業收費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三是加大政府購買民辦特殊教育服務的力度,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身特殊教育事業。
三、 擴大殘疾兒童康復體系覆蓋范圍。一是擴大參加兒童康復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標準。建立學齡前特殊兒童康復教育專項資金,逐步提高康復救助標準,放寬重度殘疾兒童救助年限,擴大公立特殊教育機構招收殘疾兒童的范圍。二是制定管理部門責任清單,全面落實補助政策。完善特殊教育法律和政策,明確管理部門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每一個殘疾兒童都能享受到政府的補助和康復服務。
全國政協委員,南充市副市長朱家媛:
縮小城鄉殘疾人社保水平差距
殘疾人合法權益的保障程度是衡量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文明進步和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標志。目前,我國殘疾人事業雖然有一定發展,但在總體上仍落后于經濟社會的發展,殘疾人的生活狀況和生存條件與社會平均水平相比較、城鄉殘疾人之間相比較都還存在較大差距。其中城鄉基本保障制度的“二元分割”、城鄉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的差異、困難救助政策和康復服務的有無和完善與否等是造成差距的主要原因。
為此,提出三個方面的建議:
一、 打破城鄉二元醫保制度,建立城鄉統籌的殘疾人特殊保障制度,對繳費標準、報銷比例、資金渠道進行明確規范。
二、 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殘疾人單獨劃線,擴面提標,應保盡保。
三、 建立健全縣、鄉、村三位一體的農村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加大康復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殘疾人康復保障力度,確保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權。擴大殘疾人康復項目醫療保障報銷范圍,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治療護理人員補貼制度,主要用于貧困家庭0至7歲殘疾兒童康復治療期間護理人員的生活、交通、住宿補助等。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殘疾人 制度 保障 殘疾 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