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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無罪羈押超16年 法院賠償160萬(圖)
曾供認他的“同伙”反為他伸冤
“案發時我根本不在現場。”這一直被黃家光視為對其指控的最有力反駁。不過在此前的兩次審判中,法院均未采信這一說法。
比如,一審判決書對此“辯解”的回應是,黃家光本人曾在偵查階段多次有罪供述,且有同案人的多次供述等證實。
有關這一問題,海南省高院的再審判決書進行了充分說明。其稱,雖然黃家光和同案犯人曾有多次有罪供述,但他們對案件的起因、追打過程等情節的供述不能相互印證,“特別在黃家光是夠持械參與傷害被害人的問題上”,原有供述與其他目擊證人有矛盾。
尤為值得注意的是,和黃家光一同獲刑的兩人,入獄后也否認了不利于他的供述,甚至開始幫他伸冤。
其中一人曾稱,此前供認黃家光,是因懷疑他檢舉了自己,為了報復黃而作了虛假供述。
另據澎湃新聞了解,黃家光的另一名“同伙”獲刑8年。出獄后,他曾向媒體透露,他供認黃家光是因公安機關的逼供,“他們說黃家光已先承認了”。
黃家光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也多次強調,他所做的有罪供述,均是逼供誘供的結果。
此外,原本在逃的犯人在歸案后也表示,案發時黃家光并不在場。
海南高院決定賠償160萬
2014年9月29日,終于“清白”了的黃家光當庭獲釋。
黃家光重獲自由后,海南省高院還作出決定,向他支付侵犯人身自由權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總計160余萬元。
不過,當年24歲的黃家光如今已是42歲,經濟補償終究難抵遠逝的青春。
黃家光從監獄回到家時,他原本熟悉的世界已徹底翻了篇:原本的老房子早已破敗不堪;父親在去年的一場意外中離世;他自己的身體也大不如前;結婚生子這樣對旁人再平常不過的事和他卻那么遙遠……
海南省高院的國家賠償決定書也稱:“黃家光被無罪羈押超過16年10個月,青年人變中年人,期間其家庭遭遇變故,確實給其精神帶來很大的傷害。”
“一出來我就想,我能干什么呢?什么都不會,還要住在親戚朋友家。”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黃家光多次表達這樣的憂慮。
對于未來,他似乎并沒有長遠的規劃,他正讓自己適應這個熟悉又陌生的世界。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無罪羈押 賠償160萬 男子被無罪羈押超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