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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31省份巡視提前3年完成 436人被查
焦點2 湖北廣東山西被查官員最多
根據中紀委官網“案件查處”板塊,自中央巡視組進駐起算,31個省區市均有官員被調查,總計427人。
湖北省被調查的官員數量最多,達43人。其次是廣東省,38人;山西省,36人。
被調查官員數量超過20人的省份達5個:貴州,29人;江西、陜西,23人;湖南,22人;河南,21人。10人以上的地區達9個:安徽,19人;海南,18人;山東,17人;福建,15人;四川,13人;遼寧、云南,12人;黑龍江,11人;吉林,10人。其余14個地區低于10人。
除了31省區市,一汽集團、中國出版集團均有3人被調查;水利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儲糧總公司,各有1人被調查。四輪巡視的44個巡視點,被調查官員數量達436人。
上述436名被調查官員,有多少與中央巡視組有關?官方未通報具體數據。竹立家等受訪專家認為,中紀委通報的巡視成果以及各地“曬”出的整改報告表明,中央巡視組進駐后,當地反映官員貪腐的線索快速增長,應有大量官員系中央巡視發現的線索。
例如今年年初,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總結去年巡視工作時就指出,去年首輪巡視發現有價值的問題線索比過去增加5倍,發現了廖少華、郭有明、陳柏槐、陳安眾、童名謙、戴春寧6名中管干部的違法違紀線索。其后,中紀委官網也通報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云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等省部級官員被查出,均系中央巡視組發現的線索。
不少巡視點在中央巡視組進駐后,“拍蠅”速度提速。例如福建,今年3月27日中央巡視組進駐至今,15名廳局級及以下官員被查處。而此前一年,被查處的廳局級及以下官員數量為8人。還有黑龍江,今年7月30日中央巡視組進駐至今,被查處的廳局級及以下官員已達11人,而此前一年,僅3人。
焦點3 今年巡視通報現11個新鮮詞
梳理四輪巡視的問題“賬單”,除了“高頻詞”、共性問題,各輪巡視還會出現一些全新表述。
例如去年二輪巡視,通報廣東的問題時,首次采用了“裸官”、“買官賣官”表述;今年首輪巡視,首次采用了“騙取套取國家扶貧資金(甘肅)”、“違規經商辦企業(甘肅)”、“小官巨腐(北京)”、“利用宗教習俗斂財(寧夏)”。
剛剛“收宮”的今年二輪巡視,首次采用的表述最多,初步統計達11個,如通報四川的問題時,首提“靠山吃山”、“打干親”;通報浙江的問題時,首提“一家兩制”、“參教信教”、“參與群體性事件”。此外還有“權色交易”(黑龍江、江蘇);“小圈子”(江蘇、河北、黑龍江、廣西),以及“能人腐敗(江蘇)”、“為情婦經商謀利提供方便(黑龍江)”、“山頭主義(河北)”、“玩風重(廣西)。”
對于今年二輪巡視增長的新表述,昨日,中紀委官網刊發文章舉例稱,去年巡視所采用的表述,較為委婉,如“不夠”“需進一步”等詞匯,且點到為止,如“個別領導干部以權謀私”。但今年巡視特別是二輪巡視,表述用語直接、犀利,不再采用“委婉”詞匯,且詳細說明如何“以權謀私”,“領導干部在礦產資源、土地出讓、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和選人用人等方面以權謀私”。
許耀桐等受訪專家認為,巡視用語的變化,折射出巡視目標的調整過程。去年首輪巡視的目標是“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去年二輪巡視則調整為“不能讓有問題的人心存僥幸,不能讓腐敗分子有立足之地”。今年首輪巡視,目標調整為“形成持續有力震懾”。今年二輪巡視,則將“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和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后的頂風違紀行為”確定為目標,“巡視目標層層遞進,所以巡視‘賬單’也越來越直接、犀利,直指問題”。
編輯:羅韋
關鍵詞:巡視 中央 官員 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