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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九成農民工未享失業生育保險 超半數參保意愿不強
超過50%被訪農民工參保意愿不強
對于企業沒有依法為員工參保或者足額參保,外來務工人員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東莞裕元的工人停工為的是爭取足額參保,但是“新生代”課題組對近400名外來務工人員的隨機抽查發現,49.3%的工人表態:知道企業沒有依法繳足社保,但是不愿意補繳。甚至有不少工人提出:“我連現在的不足額的社保都不想交。”
“新生代”課題組分析,影響外來務工人員參保意愿的關鍵因素是他們能否享受社保帶來的實惠。從五險一金的參保情況來看,醫療保險的參保意愿是最高的,因為和工人日常工作生活的利益緊密關聯。對于養老保險、工傷、失業、生育等四險,外來務工者不了解相關政策,使用率也不高,其參保的積極性因此會受到影響。
以工傷保險為例,“新生代”課題組調查發現,受訪工人中7.1%受過工傷,其中申請工傷認定和工傷賠償的比例僅2.3%。原因主要是工人對工傷申報程序不了解,而且上級管理人員會阻礙他們申請工傷;再者,即便工人能申請工傷認定,要經過相關程序拿到工傷保險金也非易事。
一位服裝廠的工人曾在工作時被鐵桶砸中頭部,后來去醫院檢查發現頭骨受傷。據工人講述,當時的生產線組長、車間主管、總管都知道他受傷,但是都不讓申報工傷。“我威脅他們說報警,才同意申報工傷,最后評了十級工傷,賠了6個月工資。”
“社保交了等于白交”
90%農民工未曾享失業、生育保險
“社保的初衷是給予像農民工這樣的弱勢群體以保障,但目前的實際情況是他們享受社保的門檻過高,導致很多農民工認為社保交了等于白交。”“新生代”課題組調查發現,外來務工人員失業險及生育險的參保比例不高,使用率也非常低。
調查發現僅有3.36%的工人領取過失業保險金,而各行業工人領取過失業保險金的比例均不超過5%。大多數工人失業后很難領取失業保險金,主要原因在于失業保險制度規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到失業保險金,然而大多數工人的失業是遭遇企業的各種“隱性的、變相的方式”后成為自動離職,因此難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一位東莞的工人抱怨,公司經營不景氣的時候,它會預先做準備,會想辦法把人逼走,所以說,通常是工人干得沒意思,自己走人,這種情況不能領取失業保險,所謂的失業保險制度基本等于擺設。
生育保險同樣讓農民工感到“雞肋”,高達95.5%的工人沒有享受過生育保險待遇,購買了生育保險的人僅有11.8%領取過生育保險金。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呢?吳瓊文倩告訴記者,很多工人不知道生育保險提供哪些保障,應該如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另外生育保險條例通常規定,參保人在非本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費用,或者參保人在市外生產前檢查、產后訪視、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正是這一規定將很多應該且可以領取生育保險基金的工人排斥在外,因為大多數工人在生育時幾乎都會選擇回到農村老家,發生的費用無法通過工作所在地的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保險制度的地區統籌規定沒有考慮到大多數外來務工人員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現實性。”
社保制度要讓農民工看得清、享得到
“外來務工人員是一個龐大的群體,而且相對處于弱勢地位,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或生育時會發生困難,而社會保障制度可以減輕他們在遭遇風險時的壓力。但是從調研結果來看,社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保障不盡如人意。”“新生代”課題組提出為了更好地保障外來務工者的權益,社會保障亟須從政策宣傳和制度完善兩個方面加強。
首先,完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制度設計,確保工人在面臨風險時能得到制度支持。一是建立全國聯保的養老保險統籌機制,工人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何城市參保,也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任何城市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情況與工人實際繳費情況掛鉤,多繳多得;二是提高醫療保險的報銷額度和報銷比例,減輕工人的醫療負擔。取消醫療保險的地區限制,工人生病時可在全國范圍內的定點醫療機構看病并報銷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工人繳費情況掛鉤;三是取消失業保險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規定,只要工人購買失業保險達到一定年限,在失業時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失業保險待遇;四是取消生育保險的地區限制,只要工人購買了生育保險,不論其生育或醫療發生地在哪里,都可以享受當地的生育保險待遇。
其次是普及社會保險法知識的宣傳教育,讓工人了解社會保險制度。調查表明,工人的社會保險知識非常有限。建議由社保部門牽頭,協調動員高校和志愿組織,編訂社會保險知識培訓教材,制定系統化的學習課程,并組織工人圍繞社會保險相關知識進行集體學習、集體討論。此外,社保法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應借助更多民間力量,力求做到深入普通工人,深入基層組織,使工人能夠真正理解社會保險法的制度安排,了解社會保險的運作機制,促進社保制度的有序運轉。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農民工參保 外來務工人員五險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