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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沖
(1915—)
彭沖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福建漳州人。193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4年8月轉入中國共產黨,在漳州從事黨的地下工作和學生運動,曾任中共漳州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部部長。抗日戰爭爆發后,任新四軍宣傳隊隊長,戰地服務團大隊黨代表,中共安徽當蕪縣委書記,新四軍第二支隊民運科長。1941年后,任新四軍第六師第十八旅第五十三、五十二團政治處主任,獨立團政治委員兼中共江蘇泰州縣委書記。抗日戰爭勝利后,先后任蘇中軍區獨立旅團政治委員,華東野戰軍第十八旅五十二團政治委員,第六縱隊第十八師政治部主任,第二十四軍第七十二師副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共福建省委秘書長,福建省委統戰部部長兼龍溪地委書記,中共中央華東局統戰部副部長,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市長、市委第一書記,江蘇省委書記。1974年起,任中共江蘇省委第一書記,江蘇省革委會主任,南京軍區第二政治委員、軍區黨委第三書記,上海警備區第一政治委員。1976年10月后,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三書記、市革委會第二副主任。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任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79年后,任上海市革委會主任,政協上海市委員會主席,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市長。1980年2月,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1983年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1988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是中共第九、十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一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二、十三屆中央委員;第五、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政治委員 書記 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