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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2億元購房款“一夜蒸發” 涉50余城市房產中介轟然崩盤
相關部門曾多次接到投訴
事實上,“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的違規行為并非無跡可尋。僅寧夏銀川市房管部門,近3個月以來就接到對該公司的投訴120多次,主要涉及代收房屋首付款不及時退還等問題。而寧夏工商部門“12315”熱線自2012年6月以來接到關于“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投訴案件達201件,占全區中介服務投訴量的65%。在西安市,早在今年3月,陜西興麟房產就因違規代理銷售經濟適用房被暫停新的分公司備案資格,當地房管部門也陸續接到不少針對興麟房產的投訴。
記者了解到,對房產中介行業負有監管責任的,主要是各地工商和房管部門。但在“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案發之前,各地相關部門對其違規行為態度都比較“溫和”。
寧夏工商和房管部門表示,曾對企業多次約談,房管部門對其兩次處以共2萬元罰款。在內蒙古包頭市,當地房管部門稱,針對興麟公司的違規行為多次發布警示。而在西安,房管部門接到部分投訴后并未高度重視,只是將其作為普通合同糾紛進行處理。各地監管部門都表示,執法手段有限,有責令整改、約談、行政處罰的權力,并沒有取締和查封類的執法權。
購房款被騙是本案焦點。按照2011年出臺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的,應當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交易資金。交易資金的劃轉應當經過房地產交易資金支付方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簽字和蓋章。
按照這一規定,購房者的資金其實很難被中介機構侵吞。但記者發現,很多地方并沒有建立相應的專用賬戶,如銀川市目前仍沒有一家房產中介機構建立專用賬戶。另一方面,很多購房者對二手房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流程不了解,直接把錢打入興麟房產的公司賬戶或法人賬戶。甚至在興麟房產全國大范圍關門后,還有人在向該公司的賬戶打入購房款。
一些房地產業內人士認為,全國已經有超過百萬人從事房地產中介行業,這一行業能否規范經營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利益。目前,房產中介行業僅有的一個專門性法律法規是住建部等三部門于2011年出臺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在各地沒有得到有效落實,而且很少有配套的地方法規,房產中介行業良性發展亟須法律保障。(參與采寫記者:內蒙古分社記者劉懿德,陜西分社記者鄭昕)
編輯:羅韋
關鍵詞:房產 興麟 中介 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