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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視21省份僅一地未發現房地產腐敗
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均存在房地產腐敗
2013年中央巡視組第一輪巡視地區為湖北、內蒙古、重慶、貴州、江西。記者查詢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現,除江西外,其他4省份均發現房地產腐敗問題。
雖然在此輪巡視中當時沒有明確提及江西存在房地產腐敗問題,但巡視組接到的舉報線索以及之后中組部等相關部門調查的情況顯示,江西的多名高官涉及房地產腐敗。
2013年9月18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向江西反饋巡視情況。中央第八巡視組組長王鴻舉指出,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組部有關部門處理。
同年12月8日,中組部有關負責人向媒體證實,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陳安眾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多家媒體報道稱,陳安眾與房地產商交往甚密,插手工程建設項目。
此外,《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獲悉,中央巡視組進駐江西期間,新余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建華向中央巡視組舉報原江西省主要領導的妻子插手房地產項目等問題。
2013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地區為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廣東、云南等6省。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信息顯示,在上述六省均發現房地產腐敗問題。
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一輪巡視地區為北京、天津、遼寧、福建、山東、河南、海南、甘肅、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查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相關信息發現,上述地區均發現房地產腐敗問題。比如,2014年3月至5月,中央第九巡視組對福建省進行了巡視,發現該省土地開發領域腐敗問題突出,一些領導干部與商人交往過密。比如,在海南,中央巡視組發現,少數領導干部在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和選人用人等方面以權謀私,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和部門易發多發。
根據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情況和各地方的整改通報,整體上看,在前三輪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有20個省份發現了房地產業腐敗,占比達95%。
被巡視的12個部門單位中,房地產腐敗較少
前三輪中央巡視中,中央還對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水利部等12個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了巡視。
根據目前公布的巡視情況反饋和整改通報,只有少數幾個單位存在房地產業腐敗。
中央巡視組發現,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有的領導人員違規占有多套住房;存在辦公用房面積過大等問題。
針對這一巡視情況,三峽集團在整改中表示,原主要領導已于2014年2月7日退租了過渡性周轉住房;其他黨組成員租用的周轉住房,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結合市場化方式,以及不重復享受福利房政策、不違規多占住房、不搞特殊化的原則,正在區分不同情況制訂處理方案,待向上級機關請示同意后實施。另外,關于辦公用房面積過大問題,三峽集團全面清退集團領導多處使用的辦公用房;集團領導全部搬出面積超標的北京辦公樓辦公用房。
中央巡視組在復旦大學發現,該校江灣校區基建工程嚴重違規,發生質量事故,存在安全和腐敗隱患。記者了解到,當前我國學校的基建工程主要是各類建筑房屋,復旦大學江灣校區基建工程,也屬房地產業項目。
此外,作為房地產業的主管部門之一,國土資源部被發現的問題有:對權力監督制約不到位,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不力。針對權力監督制約不到位的情況,國土資源部在整改中表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改進用地、探礦權、采礦權以及行政復議會審制度,所有用地項目一律由部領導主持的會審會審議;同時,加強財政資金、地礦項目、用地指標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對此,有專家指出,作為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在土地使用的制約監督方面并不完善,這無疑會在一定程度上放縱房地產業的違法違紀勢頭。(《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劉德炳|北京報道)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房地產腐敗 中央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