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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協建議增強居住證有用性 買房買車應與其掛鉤
2010年3月10日,金盞鄉一家打工者博物館,負責人在整理展覽的暫住證。北京將推行居住證以取代暫住證,居住證立法有望今年完成。新京報資料圖片 楊杰 攝
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昨日召開,會議通過了“關于首都全面深化改革若干問題的建議”,并發布這些問題的調研報告。其中,“關于創新首都人口規模調控機制的調研報告”建議,應增強居住證的“有用性”和社會功能,將提供居住證作為在京購房租房、購車、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就業等社會事務的必要條件。此外,針對進京戶口審批,報告建議建立涵蓋中央有關部委的進京戶口審批協調機制。
■ 問題
1
41個部門能批進京戶口
“關于創新首都人口規模調控機制的調研報告”指出,目前具有進京戶口審批權的有中央、軍隊和市屬三大系統共26個單位的41個部門,條件標準不統一,除北京市系統外沒有指標限制。又如中央有關部門出臺的個別政策對首都人口發展因素考慮不足,使有些部門審批規模隨之擴大。
北京市人口管理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不同部門在制定與人口調控相關的政策時缺少統籌,缺乏工作合力。已經進行的流動人口管理體制調整還不徹底,市級層面成立了實有人口專項組,區縣層面的調整不同步,有些并未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建議】 戶籍審批應政策加指標
調研報告建議,由中央有關部委、駐京部隊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建立更高層級的議事協調機制,負責研究決定超出北京市事權的人口發展的重大問題,制定適合首都人口發展的重大政策。推進建立進京戶口審批協調機制,根據“控制數量、優化結構”的原則,制定進京戶口指標分配方案和年度計劃,實施“政策加指標”進京戶籍審批機制。
同時,要建立北京市層面的協調機制。應由市政府一名領導牽頭,市發展改革部門負主責,使各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在人口規模調控上方向一致,切實避免不同部門各取所需的政策“滿天飛”,防止政出多門。
此外,應加快京津冀一體化進程,形成一批次級城市群,增強次級城市對人口的吸引力。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居住證 北京戶口 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