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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大博導誘奸女生續:已找到四名被誘奸女學生
性騷擾案件調查記者:高校缺乏監督教師任意性過大
曾經介入過多起性騷擾案件的前調查記者、澳門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李思磐認為,建立校園反性騷擾規范刻不容緩。
法制晚報:您什么時候關注廈大這件事的?
李思磐:開始我并沒有特別關注,后來我決定出來說話是因為我看到廈大一些歷史系的學生出來聯名說“吳春明沒有性騷擾”。他們這樣做直接對被騷擾的人造成了一種敵意的環境。
法制晚報:您覺得反性騷擾制度的建立有怎樣的必要?
李思磐:一方面,中國在防性騷擾方面的確存在制度的缺失,防性騷擾應該成為任何一個組織機構的一個基本規則;另一方面,我們的文化也欠缺。在改革開放之前,中國社會很排斥談“性”這個話題,如果一個人在工作、學習場合提到了,那么他可能會面臨很大的壓力。
一旦發生這些性侵害事件,敢于出來揭發的人往往要付出代價,她們本身可能是受害者,但所有人都傾向于女性在遭遇性侵時是否有直接說“不”,這個女生也要面臨是否“本身就是個壞女人”的指責。事實上,受害人是很難說不的。
法制晚報:你所說的權利關系是指哪些?
李思磐:高校教師處理學生利益的任意性過大,而且缺乏監督和問責機制。校園性騷擾,是一種特殊的侵權行為。首先這類行為非常隱蔽,其次,在雙方關系中,性騷擾實施者大多數是強勢的一方,他們能夠決定、掌控雙方的互動形式。
法制晚報:您認為什么方式能夠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
李思磐:防性騷擾最重要是建立制度規范、建立利益回避原則。港澳臺地區就有這樣的利益回避原則。在臺灣,受害人遭到性侵之后,可以去相關的部門投訴,而我們卻沒有。
我們國家應該借鑒這些先進的立法經驗,性騷擾的防治不僅應該在婦女法中,在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業保障等法中都應該有相應的規定,形成一個完整的法制保障很關鍵。
事件前傳 廈大教授“誘奸門事件”始末
事情緣于6月23日,一位網名“汀洋”的女生在微博上發布了一條《考古女學生防“獸”必讀》的微博,暗指廈門大學“教授誘奸女學生”,帖子中并未指名道姓,所以當時只在校園內“刮起了一陣風”,而校外的人并不知曉。
這場“誘奸風波”火于7月10日。當日,一篇名為《對汀洋的聲援——控訴廈門大學淫獸教師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附床照)》的博文在網上瘋轉。博主“青春大篷車”是受害者之一,她在文中披露了吳春明以學術經費開房,以及其常去的幽會地點等。
帖子引起網絡一片轟動,吳春明被網友戲稱為“采花博導”。
廈大歷史系教授委員會、系務會在隨后的7月11日終止了吳春明在歷史系教授委員會的履職,廈門大學也于7月12日通過官方微博發表聲明稱,在收到有關吳春明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之后,已成立專門工作組,對其停職并展開調查。
然而,調查尚無結論,122名廈大學生簽署聯名信,意為吳春明“證清白”,對投訴者“汀洋”進行指責,讓事件急轉直下。
隨后,汀洋在7月15日回應稱:“聯名信是我的一名師妹牽頭組織,這個師妹與吳春明保持曖昧、經濟關系多年。希望考古專業以及歷史專業不知內情的學生及校友不要參與此事,以免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文/記者鄒艷侯懿蕓實習生何孟蓮王欣桐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廈大博導誘奸女生 四名被誘奸女學生 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