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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被拐少年:失去了童年,但我還有未來
“整個童年是扭曲的”
新京報:接下來就天天去偷東西?
哈里克:嗯。一睜眼就是“任務”,剛開始每天要偷夠5000塊,后來是一萬塊。如果沒偷夠的話就會挨打。
新京報:偷東西時會被人發現嗎?
哈里克:經常被發現,特別是開始的時候。有人發現后追著我們打罵,也有的人很好,說“你們還這么小,不要偷東西了”之類的。
新京報:當時想過求助嗎?
哈里克:怎么不想,幾乎天天想。但每次偷東西,買買提就在不遠處監視著。我們偷東西都是開一輛面包車,小孩到街上,老板在車里。我試過逃跑,但語言不通、人生地不熟、沒錢,根本無處可逃,被抓回來打得更狠。
新京報:不能報警嗎?
哈里克:那些年,除了被偷的人,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警察。我剛到東莞時一句漢語也不會說,后來能講一些了,我跟抓我的一個警察說,“我是被騙來的,能不能救救我?”那警察什么也沒說,后來我被放了,買買提把我接回去,我看到他塞給那警察一塊手表。那天晚上我又挨了一頓毒打,那之后我就不想逃了,跑不掉。
新京報:絕大多數警察還是好的。
哈里克:那是我們要打交道的另一類警察。小老板還教給我們對付警察的技巧,首先裝作不懂漢語,問什么都搖頭;其次是自殘,我們從小就練習在嘴巴里含刀片兒,剛開始經常割到舌頭,滿嘴血,后來就熟練了。如果被抓了就在腦袋或脖子上割一刀,刀口不會太深,但流血一定要多,不夠的話就撞墻,這樣警察也拿我們沒辦法。
你可能會說我可以向他們求助,但小老板就會派人在外面等著,況且那時還小,父母找不到,跑出去了也不能獨自生存。
新京報:從小看到的大多數都是丑惡的。
哈里克:是的,看不到希望。在東莞和我同齡的孩子,他們有父母陪著,有各種各樣的玩具,我什么都沒有,有的只是任務,任務。我整個童年完全是扭曲的,不知道快樂是什么。
“我成了另一個買買提”
新京報:那時有沒有想過長大以后怎么辦?
哈里克:12歲那年,我跟艾哈買提說我想回新疆找我的父母,沒想到他很痛快地答應了。但公安局的警察叔叔說和我父親同名的有幾萬人,根本查不到。我去了原來的工地和當時住的出租屋,都已經拆了。
新京報:沒找到父母,你后來又回到東莞?
哈里克:找到爸爸媽媽是我唯一的希望,找不到他們對我打擊非常大。除了回東莞我真的不知道去哪兒。
新京報:后來你也成了“小老板”?
哈里克:回到東莞后,我跟艾哈買提說不想偷東西了。其實我們長大后,他就不太讓我們偷了,因為容易被發現,成功率低。我就成了小老板,另一個買買提。
新京報:小老板的工作內容就是監督和培訓新來的小孩兒?
哈里克:除了那些,還要打架,要搶地盤兒,最亂的時候一兩百人一起打架,因為當時廣東這樣的團體太多了,每個老板手下有百十人很正常。
新京報:從7歲到15歲,你最開心的事兒是什么?
哈里克:10歲或是11歲的時候,艾哈買提給我過過一次生日,很多人,買了蛋糕、吹蠟燭,用維語唱了生日歌,還送了手表給我當生日禮物。那次很開心。
還有14歲時,我偷了一個姑娘的手機,她打電話跟我哭,說手機對她很重要,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后來把手機還給了她,在還她之前我存下她的號碼。她很漂亮,后來我們成了男女朋友,她對我很好,那是我的初戀。
編輯:羅韋
關鍵詞:哈里克 《愛在旅途》 新疆 東莞 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