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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改制尚難破解地方債風險
專家認為,轉型不能過急,以免在財力吃緊時滋生新融資“暗道”
困局 平臺風險尚難化解
王蓬表示,城投公司轉型的難度相當大,效果也很不明顯。更多情況下,只是將政府資源進一步注入到融資平臺,讓融資平臺的融資能力更強一些,回避眼前風險的空間更大一些。實際上,融資平臺的風險一點沒少,轉型的目標也是一片混亂。
根據審計署去年底發布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公告,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88.65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9256.49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66504.56億元。業內專家指出,多年來地方債務游離于預算之外,不受約束的增長,帶來巨大風險。
為了化解這一風險,“開明渠、堵暗道、剝離融資平臺的融資職能”成為政策選項。但令市場擔憂的是,目前“明渠”口子開的太小,馬上堵上“暗道”并不現實。
實際上,各地城鎮化建設需要大量資金,其中大部分要向社會籌集。雖然中央政府允許部分地方政府試點自發自還地方債來籌措資金,但是發行量相比實際的資金需求而言可謂“杯水車薪”,且自主發債新政在法律層面上也未予明確。“這么大的資金量需求下,融資平臺這一暗道一時根本難堵上。”一位地方城投公司人士坦言。他還說,除了增量資金需要通過平臺公司繼續融資之外,已經形成的存量債務也需靠自身的“借新還舊”來解決,融資職能不可能被剝離。
不少業內人士提醒稱,若強制“一刀切”式的剝離融資職能,有可能其他融資形式會出來,在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建設的道路上走“回頭路”而產生新的風險。中國現代集團研究員徐亨璽稱,融資平臺承擔大量市政建設、公共服務項目,新項目要發展,則必然要增量,現有項目即使僅僅維持,人力成本和原料成本也都在提高。一定要警惕融資平臺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多重壓力下,填了一條暗道,難保沒人挖另一條。而新的暗道往往更加隱蔽,風險更大。
“融資平臺的轉型,需要一個較長的過渡時期。融資平臺的產生是由于地方政府財權事權不匹配導致的建設資金缺口較大以及政府融資渠道不足所致,融資平臺的轉型,需要從根本上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問題,這涉及財稅體制改革等深層次問題。只有解決這些根本問題之后,政府建設資金充裕、陽光下的融資渠道廣泛,政府不再為融資難而想方設法采用間接方式籌錢,融資平臺自然就會轉型,融資平臺的法律定位也即獲得明確歸宿,融資平臺問題與風險即不復存在。”王蓬說。
編輯:羅韋
關鍵詞:融資 平臺 政府 城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