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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38個單位騙取套取棚戶區改造資金15.41億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長劉家義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做“國務院關于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介紹重點民生工程及礦產資源審計情況時,劉家義表示,有38個單位騙取套取棚戶區改造資金15.41億元,有237個項目或單位將78.29億元挪用于市政設施、園區開發等。
——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2013年,各級財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4722.92億元,通過貸款、發行債券等籌資5646.86億元,當年保障3158.1萬人,但審計發現資金管理和住房分配中還存在一些問題。資金管理方面,有38個單位騙取套取棚戶區改造資金15.41億元,有237個項目或單位將78.29億元挪用于市政設施、園區開發等。如河南新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通過編造虛假棚戶區改造規劃、虛估投資額等,以城市棚戶區改造名義發行債券9億元,其中7.77億元實際用于旅游開發、對外出借和投資等。住房或補貼分配方面,一些地區由于資格審核把關、糾錯清退等基礎工作薄弱,有4.75萬戶不符合條件的家庭享受了住房或貨幣補貼,有2.65萬套住房被挪作他用或違規銷售。對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地方已追回資金41.84億元,取消2.9萬戶家庭的保障資格,收回或清理住房1.65萬套,完善制度724項。
——扶貧資金審計情況。從審計19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情況看,2010年至2012年,各級財政扶貧投入共計39.27億元,有效改善了當地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條件,但扶貧資金使用管理還不夠規范。此次審計發現違法違規問題金額2.34億元,占抽查資金額的18.4%。其中:1595.71萬元扶貧資金被個人侵占,涉及公職人員28人;1.73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擠占挪用,主要用于辦公用房建設、對外出借及日常支出等;4432.68萬元扶貧資金形成損失浪費,有的被用于修建形象工程,如寧夏同心縣投入391萬元建設了17座移民新村標志牌樓,其中動用扶貧資金114萬元;有5個縣的扶貧工作主管部門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在扶貧管理費等經費中違規列支吃喝、旅游費用53.36萬元。此外,還有2.2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1年以上。
為加強扶貧資金管理,中央下發了《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國務院扶貧辦及相關地方根據審計結果,出臺或修訂規范性文件40多項,歸還和發放扶貧資金1.38億元,清理消化閑置資金1.45億元,查處171名責任人員。
編輯:羅韋
關鍵詞:資金 審計工作報告 扶貧 棚戶區改造 劉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