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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三名副省級領導違規在企業兼職 一人被處理
13. 關于基層存在侵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
一是開展維護被征地農民權益專項治理。對國土部和國家有關部門轉交我省侵害被征地農民權益的重點線索進行實地核實,發現違法用地、實施預征地、征地程序不規范、安置補償未落實、征地補償標準偏低等問題21件,目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規范土地征收審批。重點對征地補償標準、社會保障落實等事關被征地農民切身利益內容進行審查,強化對本地征收審批權的監管,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的一律不得批準征地,所有土地征收項目全部納入建設用地審批系統。
三是規范土地征收實施程序,確保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和監督權。截至目前,全省共查處挪用征地補償款和以權謀私對外發包土地等侵害農民土地權益案件1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5人,對2起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
14. 關于基層存在貪污截留惠民資金問題。3月21日-3月30日,采取省、市、縣三級聯動的方式,從各級財政、監察和審計部門共抽調790人,組成205個檢查組,開展了為期10天的惠民資金集中專項檢查。圍繞2013年省財政籌措安排撥付各地的117項695.6億元惠民資金,進行全面梳理,并重點選擇與基層群眾直接相關、撥付環節多、容易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項目進行專項檢查,深挖問題線索,嚴肅處理發現的問題。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涉及泥草房改造、糧食直補、退耕還林、農機補貼、合作醫療、農業保險、種畜補貼等相關違紀違法案件線索134個,已立案查處24個,涉案人員35人,黨紀政紀處分25人,移送司法機關14人,對8起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針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完善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一是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涉農惠民政策資金管理和監督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加強惠農資金審計監督的實施辦法》。
二是對現行各項惠民資金管理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并修訂完善,實現惠民資金管理制度的全覆蓋。
三是加大惠民資金項目審計計劃比重,調整2014年年度審計計劃,增加對8個國家級貧困縣扶貧資金和6個縣(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審計調查項目。制定分年度檢查計劃,力爭在2-3年內對全省各類惠民資金全部檢查審計一遍,嚴肅查處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四是進一步強化涉農部門和基層廉政風險防控,排查隱患,完善程序,加強制約,有效解決惠民資金落實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15. 關于基層存在亂收費、亂攤派問題。3月17日至4月1日,全省組成3個檢查組,對亂收費、亂攤派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對60余個政府部門及所屬執收單位進行聯合檢查,與90家企業負責人進行談話,發現問題近60個,一些典型問題已移交當地紀委處理。在監督檢查基礎上,對9起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
同時,進一步加大清理規范力度,認真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在原有26項基礎上,再次取消和調整4項,對6項省級設定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采取降低5個百分點一年的措施。清理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省級取消和放開10項,全省各級取消、放開或降低收費標準21項。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中央巡視組 吉林省委 巡視意見 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