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財·知道財·知道
交通部擬統管打車軟件 專家稱其核心優勢將被抹殺
昨天,交通部發布了《關于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稿要求將打車軟件進行統一接入和管理;駕駛員在接單成功后,應開啟電召服務標志或暫停運營標志,對接單后未按承諾提供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的,視為拒載行為;不得違規加價議價。
這份意見稿中共含八條意見,綜觀八條意見,核心為“統一管理”。最引業內關注的是,通知要求逐步實現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統一接入管理,以及嚴格執行出租汽車價格管理規定。
通知要求逐步實現人工電話召車、手機軟件召車、網絡約車的召車需求信息,通過統一的城市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平臺運轉,并推送至統一車載終端播報(統一車載終端可綁定駕駛員終端軟件并實現信息同步),播報時應明確召車需求信息的來源渠道,預約召車信息可同時推送至駕駛員終端軟件。
意見稿還明確,出租汽車駕駛員在接單即時召車業務成功后,應當按照規定開啟電召服務標志或暫停運營標志,并準時到達約定地點。對接單后未按承諾提供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的,視為拒載行為。
通知要求,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收費,應當符合當地的出租汽車運價管理相關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加價、議價。對違反規定收取其他費用的,乘客有權拒付車費,并可向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投訴,按有關規定處理。
手機軟件召車信息服務商等電召服務企業實行市場獎勵計劃的,應當提前10日與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溝通,并提前5日向社會公布獎勵計劃實施標準和時限。
與此同時,針對出租車司機“挑肥揀瘦”問題,意見稿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手機軟件召車服務時間和服務范圍。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服從調度指揮,按順序排隊候客,不得通過手機召車軟件等方式在排隊候客區攬客。
根據交通部安排,意見稿即日起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6月10日。
■業內分析 打車軟件核心優勢會被抹殺
昨天,意見稿一出,有業內人士感慨,連獎勵營銷活動都要提前上報,快的和滴滴兩家公司花10億多元補貼燒出來的市場有可能失去;如果打車軟件和其他途徑叫車的訂單統一接入電召平臺,訂單由出租車公司統一分配,這可能會抹殺打車軟件公司的核心優勢——基于大數據計算分析之后的精準訂單推送和調度能力,影響打車軟件價值發揮。
“目前還是征求意見階段,政府也是想探一下民間和業界的反應,是否會最終實施還很難說,肯定要兼顧大多數人的利益。”前述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打車軟件接入電召平臺統一管理,這是各城市電召平臺所喜聞樂見的,因為打車軟件對它們的沖擊太大了。
此前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劉興亮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如果打車軟件被招安了,那這個行業就死掉了。從目前來看,有些地方政府釋放的信號并不好。如果未來政府真‘封殺’打車軟件,這對人們心理上的震撼也很大,以后更多年輕人創業時會戰戰兢兢、如履薄冰,這種打擊遠不能用經濟利益來衡量。”
編輯:羅韋
關鍵詞:軟件 意見 服務 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