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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拍賣:小圈子能否成就大氣候
2013年,國內藝術品網絡拍賣可謂風生水起,不僅藝術圈內各機構紛紛試行網絡拍賣,淘寶、國美、蘇寧等大型電商也爭相加入藝術品網拍的市場爭奪戰。而今,這股電商拍賣熱潮尚未降溫,另一種新的在線拍賣方式又迅速吸引了大家的眼球——微信拍賣。微信拍賣以其參與門檻低、方便快捷等優點在朋友圈日漸流行,但與此同時,這種拍賣方式過度依托小圈子的特質也難免讓人存疑。誰在參與微信拍賣?對于競買者來說,微信拍賣是否會有顧慮?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有關專家。
微信拍賣悄然興起
微信無疑是近兩年最火的用戶平臺之一,隨著微信被廣泛應用,越來越多的藏家和藝術機構開始在微信上曬自己的珍藏。而所謂微信拍賣即通過微信公共平臺,由拍賣方將拍品的信息和圖片等上傳到公共平臺及朋友圈里,關注公眾號者可以通過回復競價。
今年初,號稱國內首家微信藝術品拍賣平臺“周周拍”正式上線,目前,該平臺已經連續舉辦了5期微信拍賣。該平臺負責人高松表示,國外的物聯網技術應用使藏家可以直接用電話和網絡來參與競拍,這啟發了其在微信平臺上開設藝術品拍賣。“微信面對的是一個廣大的用戶群,而且用戶間互相看不見,對單個用戶而言,這是私密的,他可以放心地回復個人信息。”高松介紹。無獨有偶,不久前,上海泓盛拍賣電子商務事業部總監胡湖也在微信中新建了一個當代藝術拍賣群“阿特姐夫日夜場”,在一周內賣掉了近50件作品,成交均價為3000元左右,成交率達100℅。
有資料顯示,微信拍賣的方式其實早在去年3月就已出現,《城市畫報》微信拍賣平臺率先啟動;同年4月,山東一酒行老板開始在微信拍賣進口葡萄酒。如今,藝術圈公開的微信平臺主要有“周周拍”“薔薇拍賣”“藝麥微拍群”“阿特姐夫微信拍賣”等,這些平臺皆依托了一定的線下資源并利用了線上推廣的傳播經驗。
據了解,微信拍賣主要集中于小圈子,競價者可以在公共平臺上留言,寫清競拍人、聯系方式及所出價格、拍品序號;有的拍賣平臺在預展期間可議價成交,或者可以直接給拍賣師留言或打電話,主辦方也會為競拍者留下咨詢方式。從目前的資料來看,上拍的作品主要有三大特點:無底價、小名家、較另類。無底價起拍基本是從100元走起,小名家作品集中于年輕、無名氣藝術家部分,而另類拍品即非常規意義的收藏品,注重的是收藏者的體驗和參與感。而對于在線藝術品交易來說,作品真偽無疑是競拍者最為擔心的問題。為此,有些拍賣平臺為了確保作品的可靠性,主推合作藝術家的作品,大大減少了廣泛征集帶來的風險和成本。
宣傳意義大于經濟意義
微信拍賣的出現將為藝術圈帶來多大影響?對此,不少業內人士均認為,微信拍賣僅是“小圈子游戲”,難以成就“大氣候”。“微信拍賣作為一種新的嘗試對于存貨頗豐的私人藏家來說可能更有效,因為其個人品牌和實力在圈子中已形成了類似自媒體的口碑;然而拍品質量和能吸引到的參與者實力均有限,不會對藝術品拍賣市場產生實質影響。”一位資深市場分析人士評論稱。
藝術經濟學家馬健分析認為,與傳統拍賣相比,微信拍賣最大的特點是可以隨時隨地參與,不僅突破了傳統拍賣的地域限制,拓展了藝術品市場的交易半徑,而且大大節省了買賣雙方和拍賣組織者的交易費用。然而,微信拍賣的諸般隱憂亦不容忽視,實體拍賣存在的問題,微信拍賣免不了,甚至還會產生新的問題,比如有些微信拍賣從預展到落拍要三四天時間,而除了平臺工作人員,誰也無法知道競價的整個過程,這種過于私密的特性,有可能導致不透明操作的發生。“如果微信拍賣發展順利的話,可以成為傳統拍賣中電話委托參拍的有益補充,也就是通過微信參與現場實時競價。而就目前情況而言,微信拍賣只是剛剛起步。也許在傳統拍賣的基礎上加入微信拍賣這一新元素,這兩者的結合將成為緩解傳統拍賣問題的新發現。”馬健表示。
“現在的微信拍賣是工作量非常大,但效率比較低的一種嘗試,可能見效快,也能在關注度上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把它視作一個商業模式就大錯特錯了。”“阿特姐夫微信拍賣”的發起人胡湖認為,長遠來看,沒有任何一款社交類的產品可以壟斷整個市場并且永遠熱門下去,微信的熱度尤其是朋友圈的熱度是暫時的,對行業內的影響也只是暫時的。他認為,雖然現在越來越多藝術圈的人用微信來做很多主動性的推廣,但大部分是沒有什么技巧和藝術含量的,大大降低了通過微信平臺獲取高質量藝術信息的期待。
“微信拍賣更多的是客戶交流的平臺,是為實體拍賣而服務。其操作規則不如實體拍賣規范,更多的是宣傳平臺和包裝的渠道。”江蘇鳳凰畫廊負責人吳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鳳凰畫廊也準備開設微信拍賣平臺。他認為,微信拍賣只是作為傳統拍賣形式的一種補充,更適合小額的當代藝術品。此外,還有業內人士認為,微拍平臺領導者的影響力在微信拍賣中也頗為重要,能直接提升買賣雙方之間的信任度,甚至降低“拍而不買”發生的概率;組織人員的平臺背景所附帶的信用指數同樣能夠拉動參與者的熱情,如春節期間紅極一時的“微信紅包群”效應,群主的朋友圈往往決定了紅包的活躍度。
業界呼吁規范網拍
微信為藝術家、拍賣行以及畫廊等藝術機構提供了一個宣傳、交易的便捷平臺,盡管對于中低價藝術品交易來說,微信是一個不錯的工具,但它卻無法提供一個正規、完善的藝術品交易環境。比如,在微信上也很難展現出一件作品的高精度圖片,一旦信息出錯,又被很多人轉發,后果將難以想象。除此之外,微信很難提供完整的服務,也很難對交易數據進行跟蹤和積累。所以,不少業內人士均認為,就微信產品本身的設計和使用而言,沒辦法完成正式的藝術品交易,微信O2O支付功能也不適合作為一個嚴肅正規的藝術品交易平臺來使用。
而微信拍賣的流行也再次引發圈內對于規范網絡拍賣的關注。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雅昌文化集團董事長萬捷在提案中呼吁:在市場規則不統一、法律法規不健全的現狀下,應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網絡拍賣相關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他認為,目前網絡拍賣主要有三個方面問題。首先,市場規則不統一,導致市場存在不公平競爭。同是網絡拍賣活動,拍賣企業組織網絡拍賣活動受《合同法》、《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和調整,而網絡拍賣活動卻不需要遵守。其二,主體不明確。主體上的模糊,對消費者產生了誤導,消費者認為參加拍賣活動是有《拍賣法》的法律保障的,同時消費者在參加網絡拍賣過程中,權益得不到保護。第三,相關法律法規滯后。由于《拍賣法》1996年正式頒布,《拍賣管理辦法》2005年出臺,時間都較早,只對拍賣活動各個環節做了規定,并未考慮到網絡在拍賣中的應用。網絡拍賣相關的法律法規呈現滯后、缺失的現狀,不利于規范網絡拍賣的發展。
編輯:付裕
關鍵詞:拍賣 微信 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