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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搭臺 委員唱戲
——發揮委員主體作用的實踐與思考
三、 強化制度組織建設,確保委員主體作用發揮
近年來,杭州市政協探索,從政協組織的特色出發,強化制度和組織建設,有效保障委員主體地位和作用的鞏固和落實。
加強制度建設。相繼制定完善委員約談會、市政協領導走訪委員、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市政協委員參加區、縣(市)政協活動等制度,建立市政協專委會聯系界別小組、市政協專委會、界別與黨政部門對口聯系、界別小組召集人和聯絡員等項制度,努力保障委員的主體地位和作用得到有效鞏固和落實。建立完善委員履職考核、星級界別小組和優秀政協委員評選辦法等考核激勵制度,激發委員從“要我干”轉變為“我要干”,成為委員發揮主體作用的內在動力。修訂出臺委員履行職責管理辦法,明確委員履職考核細則,規范委員履職管理和考核,加強對委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制定星級界別小組評選辦法,從參加活動、提交提案、報送信息、調研成果和參會情況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每屆開展兩次優秀政協委員評選,把委員密切聯系界別群眾、積極參加市政協、界別小組和屬地政協組織的各項履職活動情況作為評選優秀政協委員的主要標準。開發委員履職管理信息化系統,建立委員履職檔案,詳細記錄委員出席政協會議、參加調研視察、提交提案、大會發言、撰寫調研報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情況,作為委員履職考核、先進評選和屆滿留任的客觀依據。這一系列委員履職活動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長效化安排,對委員履職產生了重要的引導和激勵效應,委員履職積極性、主動性明顯提高,參加界別活動和履職次數明顯增加,履職質量明顯改善。
加強機構建設。建立委員學習和聯絡工作委員會,負責政協委員的學習培訓、聯系服務、管理考核工作,并推動杭州各區、縣(市)政協建立學聯委機構。委員聯絡機構建立后,在組織開展走訪和約談委員,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參加區、縣(市)政協活動,指導委員“崗位建功、履職為民”和建立委員博客、微博、網上工作室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委員在政協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加強機關建設。深入推進“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和諧型”機關創建,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大力弘揚刻苦學習、開拓創新、埋頭苦干、甘于奉獻、勇于負責、團結合作的精神,不斷提高機關干部能力和素質,更好地為界別和委員履行職能、開展工作服務。
(作者系杭州市政協主席)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委員 政協 履職 活動 市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