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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涉嫌濫用職權、受賄被公訴
原標題:湖北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涉嫌濫用職權、受賄被公訴
陳柏槐
中新網9月29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經依法指定管轄,近日已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柏槐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柏槐在擔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陳柏槐利用其擔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柏槐簡歷
陳柏槐,男,1950年8月出生,漢族,湖北武漢人,197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1年11月參加工作,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華中師范大學旅游學院區域經濟學專業畢業。
主要經歷是:
1971. 11—1974.09 湖北新洲縣舊街區農業技術員;
1974. 09—1976.09 黃岡地區農業學校學習;
1976. 09—1978.10 黃岡地區革委會農辦干部;
1978. 10—1982.09 湖北省委農辦干部;
1982. 09—1985.07 華中農學院農經系農業經濟管理學專業學習;
1985. 07—1987.05 湖北省政府辦公廳農業處干部;
1987. 05—1991.02 湖北省政府辦公廳農業處副處長;
1991. 02—1995.03 湖北省政府辦公廳農業處處長;
1995. 03—1997.06 湖北省水利廳副廳長;
1997. 06—2000.11 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其間:1997.09—1999.01華中師范大學旅游學院區域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0. 11—2002.05 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參事室主任;
2002. 05—2003.01 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省農業廳黨組書記,省政府參事室主任;
2003. 01—2003.02 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省農業廳廳長、黨組書記,省政府參事室主任;
2003. 02— 湖北省農業廳廳長、黨組書記(其間:2005.10—2006.01中央黨校第45期進修二班學習);
2009年1月—2013年1月 湖北省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湖北政協原副主席 陳柏槐 濫用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