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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出租物業開賭場局長”受審
新華網廣州4月17日電(記者周強)備受關注的廣東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原副局長馮沛森遭綁架并開設賭場一案日前在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馮沛森當庭承認將其價值2000萬元的私人宅基地物業租給他人經營賭場,并坐收租金日達3.1萬元。
據公訴機關指控稱,2012年下半年,馮沛森因急用錢,計劃提供其位于石碣鎮的古漢方酒店四樓給他人開設賭場,后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蔡某生。2013年5月中旬,蔡某生代表馮與曾某富等人達成協議,協議內容包括由馮提供場地開賭場并疏通關系,曾某富等人每天給蔡某生6?。比f元,蔡從中抽?。常比f元給馮。
不料,賭場開業僅兩天就被當地公安查處,蔡某生等犯罪嫌疑人逃脫。事發當天下午3點,蔡某生等人認為馮沒有起到保護作用,遂綁架馮,期間毆打并用刀刺傷馮,勒索馮賠償700萬元,最終迫使馮寫下200萬元的欠條。25日,馮因傷口發炎被送往東莞普濟醫院治療,在醫院馮通過其妻報警,并被東城分局警員救出。
其后,馮沛森主動向多家媒體爆料稱遭到黑社會綁架并被勒索3000萬元,此事見諸報端一度成為網絡熱點。讓馮沛森沒想到的是,這宗“綁架案”的關注點很快卻轉移到其身為公務員為何能持有“價值2000余萬元”的物業方面。
2013年6月7日,新華社記者就馮沛森“違法獲取宅基地、違規經營物業”展開調查,得知馮沛森于2004年進入公務員系統,戶籍在東莞城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專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不能買賣,不能繼承,城鎮居民包括國家公務員不得取得農村宅基地。因此,其在石碣鎮獲取的551.4平方米的宅基地屬于違法占有集體土地。由于其物業用途為住宅,后更改為商業用途,還涉嫌更改土地規劃性質。6月17日,新華社“新華調查”欄目播發《官員出租2000萬元私有宅基地物業成賭場——東莞藥監局干部遭綁架牽出的話題》稿件。6月19日東莞市公安局對外通報稱已將馮沛森等人依法拘留。
“我畢竟是公務員,知道開設賭場的后果,去年年初那一陣子,心里一直很矛盾,做了很長的思想斗爭。”馮沛森在庭審中表示,在利益的誘惑下最終見錢眼開。
當承租人在提出安全擔憂時,馮沛森承諾可以幫忙疏通關系,保護賭場的安全,并聲稱賭場一旦被查,會承擔被警方查處帶來的損失。
“我當時要求他們,開設賭場必須把人數限制在二三十人,車輛也限制在二三十輛,這樣可以做得隱蔽些,不會引起警察懷疑。”然而,馮沛森的如意算盤還是落空了,賭場開張33小時后,就被東莞石碣警方搗毀。
該案未當庭宣布判決結果。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局長 物業 東莞 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