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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高企業的繳費能力,政府應當進一步讓利
新聞背景:本月6日,“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正式亮相。“強制建立”的方式使其一出生就站上高起點——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將享受這一補充養老保險所帶來的福利。而與職業年金相對應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已自2004年開始施行,“自愿建立”的方式使其歷經11年仍然曲高和寡——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職工中,只有約6.7%的職工能享受企業年金。
點評:政府對企業年金制度的支持一直被認為并不充分。當前養老保險的企業繳費負擔過于沉重,直接制約了其建立企業年金的積極性,這也是導致參與企業年金的企業數量始終偏少的最重要原因。要提高企業的繳費能力,政府應當進一步讓利,出臺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費率。
編輯:水靈
關鍵詞:企業 繳費 政府 職業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