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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國最大宗教黨派領導人被判死刑
新華社達卡10月29日電(記者劉春濤)孟加拉國特設的戰(zhàn)爭法庭29日以指揮屠殺、強奸等多項罪名判處伊斯蘭大會黨主席尼扎米死刑。伊斯蘭大會黨隨后宣布發(fā)起為期三天的全國抗議示威活動。
法庭認定,尼扎米在上世紀70年代初孟加拉脫離巴基斯坦獨立的過程中,指揮當時的巴德爾組織協(xié)助巴方對孟加拉人實施鎮(zhèn)壓,殺害、折磨、強奸民眾。尼扎米的辯護律師表示不服判決,將提出上訴。
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分治時,孟加拉劃歸巴基斯坦,被稱作東巴基斯坦。1971年3月東巴宣布獨立,1972年1月正式成立孟加拉人民共和國。伊斯蘭大會黨成立于1946年,是孟最大宗教黨派,早年曾因反對孟獨立而遭禁。2001年10月,該黨與民族主義黨等結盟贏得大選,聯(lián)合執(zhí)政時期尼扎米本人還當過內(nèi)閣部長。
隨著政權更迭,哈西娜在2009年初就任總理,其后成立了兩個專門的戰(zhàn)爭法庭來審判當年阻止國家獨立的所謂“戰(zhàn)犯”。除伊斯蘭大會黨的領導人外,最大反對黨民族主義黨的一些領導人也受到指控,已有多名反對黨高官被判死刑或終身監(jiān)禁。這些判決引發(fā)多起騷亂,造成近百人死亡。
編輯:曾珂
關鍵詞:伊斯蘭大會黨主席尼扎米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