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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麥當勞殺人案”將于11日公開宣判(圖)
中新網10月8日電 據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煙臺中院定于10月11日9時在該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故意殺人,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案。
8月21日,該案在煙臺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犯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
法庭上,金某某、金某某以及吳某某、李某某的訴訟代理人均當庭表示,根據四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授權,決定撤回對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的附帶民事訴訟。
上午,在審判長主持下,針對五被告人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由控辯雙方向法庭進行舉證。公訴機關向法庭出示了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勘驗、檢查筆錄;物證;鑒定意見;書證;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7組證據。 法庭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
下午,針對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事實,由控辯雙方向法庭進行舉證。公訴機關向法庭出示了證人證言;物證;書證;辨認筆錄;電子數據;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6組證據。法庭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
五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表示不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不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隨后,五名被告人進行自行辯護。五名被告人的辯護人也發表了辯護意見。
法庭辯論結束后,五被告人作最后陳述。16時22分,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2014年5月28日21時許,張立冬等6人(其中一人未成年)在山東省招遠市一麥當勞快餐店內就餐時,與同在該店就餐的女子吳某發生口角。后張立冬等6人對吳某進行毆打,致吳某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后,招遠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將張立冬等6人抓捕到案,經審查,6人對毆打吳某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在審訊過程中,張立冬說自己信奉“全能神”。在張立冬的住處,警方發現了一些有關“全能神”邪教的宣傳資料。
據警方調查,張立冬(男)及其長女張帆、次女張航、兒子張某(輟學、未成年),張巧聯(女)、呂迎春(女)均系邪教組織“全能神”成員。為發展邪教組織成員,在麥當勞餐廳內向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遭被害人拒絕后,遂對其進行毆打,并致被害人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6月2日,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經招遠市人民檢察院批準,被依法逮捕。
7月21日,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對招遠市“5·28”麥當勞餐廳故意殺人案的5名被告人依法向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煙臺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在“全能神”被認定為邪教組織予以取締后,繼續進行邪教組織活動,多次糾合“全能神”教徒聚會,利用互聯網、計算機制作、傳播邪教組織信息,發展邪教組織成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刑法第300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追究刑事責任;
5名被告人為發展邪教組織成員向餐廳內的顧客吳某索要電話號碼遭拒,即認定被害人為“惡魔”,殘暴地將其殺害,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刑法第232條之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山東招遠麥當勞 麥當勞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