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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嫌犯殺警越獄:兩名逃犯落網 一人仍在逃
原標題:哈爾濱殺警越獄逃犯已有2人落網 僅余1人在逃
閱讀提示:記者從哈爾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獲悉,4日0時50分許,警方在黑龍江延壽縣青川鄉新勝村將“9.2”殺警脫逃案件3名A級通緝犯之一王大民抓獲。此前另一名通緝犯李海偉已經落網。
圖為被抓獲的李海偉。
圖為王大民被捕
9月2日,記者從黑龍江省延壽縣委宣傳部證實,當日4時40許延壽縣一看守所發生3名嫌犯殺死當班獄警逃跑事件,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 圖為三名嫌犯圖像。中新社發 鐘欣 攝
中新網哈爾濱9月4日電 (記者 倪子牮)記者從哈爾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獲悉,4日0時50分許,警方在黑龍江延壽縣青川鄉新勝村將“9.2”殺警脫逃案件3名A級通緝犯之一王大民抓獲。此前另一名通緝犯李海偉已經落網。
9月2日凌晨4時45分左右,3名犯罪嫌疑人在涉嫌殺害延壽縣看守所內的一名警察后,身著警服從監獄脫逃而出。9月3日20時15分許,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海偉在延壽縣玉山村內被警方與當地村民合力抓獲。9月4日0時50分許,王大民在延壽縣青川鄉新勝村被警方成功抓捕。
王大民,男,1979年出生于哈爾濱市延壽縣六團鎮和平村,事發前因重傷致死他人被羈押,司法機關尚未對其進行宣判。
目前,此案僅余一名被通緝逃犯尚未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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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3名越獄逃犯難免死刑
哈爾濱越獄案已有2人落網。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葉文波表示,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判死刑的高玉倫被捕后將終止此前的死刑程序,偵查殺害獄警這一新罪行,不會立即執行死刑,但最終難免一死。另外兩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量刑會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至死刑立即執行。
有律師介紹,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條第二款 “暴動越獄或者聚眾持械劫獄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定,應當對越獄的逃犯判處死刑。
根據刑法第五十條“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之規定,外界猜測,應當對越獄逃犯在刑罰執行期間又犯罪,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實行數罪并罰。(綜合法制晚報、城市晚報等報道)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黑龍江嫌犯殺警越獄 哈爾濱殺警越獄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