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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特殊流浪乞討人員將有專職社工救助
本報訊北京市民政局近日發布公告,將面向北京市社會工作事務所購買8個專職社工崗位,專門為流浪乞討人員中的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員兩類特殊受助人員提供心理治療、社會康復、心理需求評估等救助服務,每個社工崗每年將獲得政府資助8萬元人民幣。
據統計,北京市每年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有17000多人次,同時每年還要救助5000至6000名精神病流浪患者,這些患者會被送往定點機構接受救助。民政部此前曾下發《關于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主動救助服務的積極性,引導企事業單位、工商業者為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提供資金、物品、設施設備和智力支持。為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專業社會工作者在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保障受助流浪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員合法權益,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務中心面向全市社會工作事務所購買專職社工崗位參與特殊受助人員救助服務項目。
此次購買的服務項目分為兩類,分別服務于受助流浪精神病人和受助流浪智障人員。項目點共有7個,均為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務中心協議委托救助特殊受助人員的醫療或福利機構,分別位于昌平、順義、通州和平谷。
此次購買服務崗位的專職社工需常駐托管機構,根據托管機構實際工作情況,針對流浪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員醫療和救助需求,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探索建立完善托管機構醫療社工服務機制,為受助人員、家屬、醫護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提供專業服務。
對于精神病人的救助服務包括參與受助人員日常入院登記、在院問詢、病源追溯、家庭情況核實聯系等工作。在救助過程中對病情較穩定的受助人員進行社會、心理需求評估,開展針對性的心理治療、再社會化訓練,幫助受助病人在回歸社會后正確處理社會歧視問題、自身生存問題、就業問題、擇偶問題等。
對于智障人員救助服務包括對受助人員日常生活習慣、行為特點等方面進行詳細了解并記錄在案。為受助人員提供生活照顧、情緒疏導、職業訓練、社會參與、社會康復和社會支持等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對于已聯系到家屬的受助人員,社工們將為其制定出院后社會康復服務計劃,協助其融入正常的社會生活。整合社會資源,為受助人員和家屬提供社會支持。對返鄉人員及家屬開展跟蹤回訪。
此外,這批社工還將為醫務護理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提供精神減壓等專業服務,協調托管機構、救助管理機構、護送單位、受助人員和家屬等多方關系,預防、減少醫患矛盾和機構間沖突。
北京市此次購買的社工崗位根據救助量與服務內容不同,其中兩個精神病人托管機構擬購買3個專職社工崗,5個智障人員托管機構各購買1個專職社工崗,總共8個專職社工崗位。每個申報機構可以申報1-2個社工崗,每個社工崗每年資助8萬元人民幣,在申報項目獲審批后,全額撥給項目承接機構。資金預算可包括人員經費、會議費、實證研究費、社會宣傳費等,但必須合理合規,符合項目實施計劃要求。
對于通過初審的申報機構,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務中心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對申報機構資質、項目實施方案和經費預算方案提出綜合評審意見,于2014年5月確定項目承接單位并在北京市民政局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申報項目,由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務中心與申報機構簽訂協議,正式實施。項目承接單位按照項目實施通知書和項目協議要求實施,項目實施時間為1年。
編輯:羅韋
關鍵詞:人員 救助 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