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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婚禮上飲酒死亡 家屬索賠新郎被判賠8萬
原標題:好友婚禮上飲酒死亡 家屬索賠新郎被判賠8萬
婚禮本應是人一生中最難忘的回憶,可對王某來說婚禮則成了他的夢魘,他多年朋友李某竟然在自己婚禮中因飲酒死亡,李某家屬為此將自己和酒店訴至法院,要求就李某死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近日,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
家屬:被告未盡提醒義務
李某家屬訴稱,2013年5月某日中午,李某受邀參加王某在酒店的結婚慶典,其間李某飲酒后出現意識不清,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李某系酒后異物吸入性窒息致死。
李某家屬認為王某邀請李某參加婚禮卻沒有盡到合理的提醒和規勸義務,在其醉酒后長時間內未采取積極合理的照顧措施,也沒及時通知家屬,延誤了最佳救治時機,才最終導致李某死亡。酒店方未及時發現李某處于不適狀態,也未履行照顧和安全保障義務,其對李某死亡也有過錯,向二被告索賠70萬元。
新郎:多次勸他少喝點
法庭上,王某辯稱李某是他的好朋友,對他的去世深感悲痛,但是李某死亡與邀請他參加婚禮及婚宴中的飲酒沒有直接必然的因果關系。
“他平時酒量很好,婚禮上我和我母親也多次勸他少喝點、喝慢點,但他仍繼續喝酒。后來他說有點暈,他們要送他去休息,他說躺一下就好,于是就躺在了現場的舞臺上。”王某稱,自己和同伴時不時會去看看他躺得是否安穩,還給他墊了衣服,其間李某可以正常地應答,并無異常。直到下午5點多收拾婚禮現場時,餐廳服務員才發現李某臉色不好,自己和酒店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救治,并同時通知了李某母親,他對李某的死亡并無過錯。
酒店辯稱,李某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知曉大量飲酒的后果,其遭遇意外與公司的設施設備和服務無關,公司發現李某狀況異常后已積極配合送醫搶救,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判決:新郎賠償8萬元
海淀法院查明,事發當日李某飲用王某提供的白酒若干,后感頭暈不適,躺在婚禮現場的舞臺上休息。下午5時左右,酒店服務員在清理婚禮現場時發現李某意識不清,王某等人與酒店的職員遂將李某送至醫院搶救。后李某經搶救無效于當日去世。后鑒定中心對李某的尸體進行了檢驗,報告分析認為其符合酒后異物吸入性窒息引起死亡。
承辦本案法官表示,王某一家作為婚宴主辦方負有控制婚禮場面、照顧來賓的相應義務,也對受邀來賓的人身安全具有一定的注意義務。李某醉酒后長時間躺在水平舞臺上未被婚宴主辦方及時發現,在兩到三個小時的時間內未能了解其真實狀況,可以認定王某在李某獨自醉臥的情況下疏于照顧和幫助,未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其對李某的死亡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而酒店在發現情況異常后積極協助王某將其送醫就診,其行為并無過錯。
最后,法院判決王某賠償李某家屬各項費用共計8萬余元,同時駁回了李某家屬對酒店的各項訴訟請求。
■法官釋法
李某飲酒過量擔主責
法官稱,李某在醉酒狀態產生嘔吐并發生誤吸是導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李某醉酒后長時間躺在水平舞臺,不利于其嘔吐物的引流,發生誤吸后未被及時發現和照顧,在被發現后又花費較長時間才被送至醫院,均系其身亡間接、次要原因。李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就其過量飲酒引起死亡承擔主要責任,王某應當承擔次要責任。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承擔10%的賠償責任。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婚禮 飲酒死亡 索賠 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