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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
——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述評之三
“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
“協商民主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協商民主在我國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國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
……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指明前進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人民政協作為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在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首次提出“人民政協要發揮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上進一步強調“要發揮好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加強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設,提高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水平,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和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著眼新時代新征程目標任務,對健全協商民主機制、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作出進一步部署。
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政協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統一戰線、協商民主有機結合,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發揮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廣泛凝聚共識,推動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煥發出蓬勃生機活力。
■ 堅持黨對政協協商的全面領導
協商民主作為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設計,進一步豐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內涵,深深嵌入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
實踐充分證明:只有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才能確保協商民主的正確政治方向。同時,廣泛深入開展協商,有利于統一思想、凝聚共識,把黨的主張和路線方針政策更好轉化為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覺行動,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
2022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領導作出部署,強調要通過黨領導下的政治協商工作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確保政治協商正確的政治方向。《條例》明確:政協黨組要“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政治協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委、同級黨委工作要求,依規依章程組織開展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重要協商活動報經黨委批準,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委報告”,“加強政協委員隊伍建設,引導委員深入學習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履行協商職責,切實提高協商能力,發揮黨員委員在政治協商中的政治引領作用”……
2014年以來,全國政協每年都廣泛征求全國政協委員、各黨派團體、政協專門委員會、地方政協、有關部門等關于協商議題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全國政協年度協商計劃,報中共中央批準后執行。這項重要的制度設計和改革舉措,確保了政協協商始終在黨的領導下進行。
從2014年起,黨中央每年聽取全國政協黨組等工作匯報,這是加強黨對政協協商全面領導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每年都應邀出席全國政協全體會議,同委員共商國是。習近平總書記連續12年參加政協聯組討論并發表重要講話,為政協更好協商履職指明努力方向。
……
■ 把協商民主貫穿人民政協履行職能全過程
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一個大格局,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要來做。協商民主體系主要包括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等七種協商渠道。其中,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
人民政協在協商中促進廣泛團結、推進多黨合作、實踐人民民主,充分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點和優勢。
臺盟中央原副主席田富達曾回憶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時的場景:中南海懷仁堂里,穿長袍的、穿西裝的、穿軍裝的、穿中山裝的……說漢語的、說英語的、說客家話的、說蒙語的、說藏語的……大家的掌聲持續不斷。我的手掌都拍紅了,回到住處才感覺很痛……
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政協堅持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扎實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對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活動籌備、開展、成果運用和反饋等全流程各環節作出規范;落實中辦《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不斷提高協商式監督質量;加強和改進提案、視察考察、調查研究、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有效提高各類經常性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這樣做起來,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礎,也才能凝聚起強大力量。”
圍繞“十四五”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全國政協將協商民主貫穿決策實施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體現到履職全過程。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全國政協通過召開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積極建言獻策,把各界人士的智慧匯聚起來,不少意見建議得到黨和國家有關部門采納。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之后,全國政協及時召開常委會會議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圍繞《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加強宣傳闡釋、廣泛凝聚共識,并通過視察、調研、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持續建言資政。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全國政協按照計劃開展了專項民主監督,10個專委會圍繞“十四五”規劃在各個領域的工作重點,每年選擇一個角度持續進行協商式監督。
人民政協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把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作為履職中心環節,充分體現了以協商聚共識,以共識促團結的特點和優勢。
■ 多措并舉提升協商議政質量
新時代以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協商民主形式日益豐富,民主渠道不斷拓寬,民主內涵更加深厚,形成了中國特色協商民主體系。人民政協積極發揮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在繼承中發展、在守正中創新。
全國政協著力在豐富協商形式、優化協商程序、提高協商能力上下功夫,堅持完善協商內容與豐富協商形式一體謀劃,聚焦“國之大者”和民之關切科學選題,努力做到議題選擇準、調查研究深、協商內容實、議政質量高。
——規范協商內容,完善協商流程,制定實施政協年度協商計劃,報請黨中央批準后實施。2023年,十四屆全國政協認真實施黨中央批準的年度協商計劃,舉辦各類協商活動94場次。圍繞“構建新發展格局,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等召開3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就“統籌城鄉融合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等舉行2次專題協商會。圍繞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快社會適老化改造等“十四五”規劃和相關領域工作重點問題持續跟蹤監督,助推黨和國家重要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豐富協商形式,增加協商密度,逐步形成以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以雙周協商座談會、遠程協商會、對口協商會、提案辦理協商會等為常態的協商議政格局。
2013年10月22日,全國政協首次雙周協商座談會召開。此后,每年雙周協商座談會聚焦社會各界關心的熱點話題,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題,坦誠交流、廣泛協商,推動解決了一系列重大問題,成為人民政協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生動實踐。
2019年,全國政協創設專家協商會,針對一些重大復雜問題邀請部分委員、專家進行范圍較小的前瞻性研究。
十四屆全國政協進一步提高調研議政質量,對協商議政工作進行全流程規范和優化,在“深、實、細、準、效”上持續用力,探索建立由主席會議成員牽頭、跨專門委員會的專題研究制度,針對協商議政中一些深層次問題組織力量跟進研究,通過“調研—協商—再調研”把問題研深議透。
圍繞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十四屆全國政協不僅先后召開“加快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等雙周協商座談會、“發揮港澳在我國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中的作用”遠程協商會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專題協商會,期間還開展“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高水平開放”考察調研、“不斷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拓展中國式現代化發展空間”專題調研等,持續圍繞“十四五”對外開放重大舉措貫徹落實情況開展民主監督,收到有關提案1700多件、社情民意信息2100多篇,推動調研考察不斷深入,協商議政水平有效提升。
——擴大協商參與面,提升履職便利度,依托互聯網開展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把協商從會場延伸到網上,打破時空限制,有效解決了年委員、季常委的問題。
2018年8月,全國政協委員移動履職平臺正式上線,初步實現了全國政協委員通過移動平臺隨時建言獻策、交流討論、提交提案。
十四屆全國政協為充分發揮委員主體作用,擴大了協商議政活動委員參加范圍——每次常委會會議邀請50余名政協委員列席;雙周協商座談會和遠程協商會,除按會議議程確定的出席委員外,還根據議題另外邀請有相關領域工作經驗的委員和專家學者列席,大家非常珍惜每一次在政協議政建言的機會,踴躍發言、深入交流。
——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提升協商式監督實效,把監督性調研、視察同專題協商會、界別協商會、對口協商會等貫通起來,將協商貫穿于確定監督議題、調研了解情況、形成監督意見等全過程。
2023年,十四屆全國政協繼續圍繞“十四五”規劃實施中的10個重點問題開展專項民主監督,推薦21名委員擔任國家監委特約監察員、30名委員擔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10名委員擔任公安部黨風政風警風監督員,進一步建立健全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同其他監督形式協同配合、協調貫通的工作機制。
人民政協堅持提高協商本領與增強協商實效相互促進,在廣集眾智的深度協商中服務科學民主決策,在同心同向的真誠協商中有效增進各方共識,有力彰顯了人民政協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的獨特優勢。
■ 健全協商制度機制提高規范化水平
工作制度機制建設是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的基礎性工程。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要“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加強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人民政協工作制度機制建設,制定出臺一系列關于政協工作的重要文件。包括《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工作的若干意見》等,為人民政協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全國政協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要求和中央文件精神,加強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建設,完善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強化制度集成、抓好制度落實、嚴格制度執行,增強規范性,減少隨意性,做到開展工作有計劃、能落實、可評價,實現順暢銜接、閉環運行,形成正向反饋、良性循環,更好體現制度優勢、發揮制度效能。
——建立健全以憲法和政策文件為依據,以政協章程為基礎,以協商制度為主干,覆蓋政協黨的建設、履職工作、組織管理、內部運行等各方面的制度體系。
十四屆全國政協圍繞學習培訓、調研視察、協商議政、談心交流、新聞宣傳、委員讀書、機關建設等工作,截至2024年3月制定和修訂87項制度;嚴格制度執行,梳理匯編全國政協層面57項、機關層面171項制度,對重點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全國政協機關抓好配套制度建設,推動政協履職更加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規可守。
——堅持和完善組織管理和內部運行制度,建立健全主席會議向常務委員會會議報告工作、常委提交年度履職報告、黨員常委履職點評等制度;建立主席會議成員牽頭領銜督辦重點提案的工作機制。
2023年11月,新修訂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審議通過。修訂后的提案工作條例,更好地體現了不調研不提提案、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等要求,為與時俱進推動提案工作上臺階、上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強化專門委員會基礎性作用和委員主體作用。完善凝聚共識平臺載體,組織政協委員宣傳闡釋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健全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完善政協組織委員、委員引導界別群眾的工作鏈條。
2023年,十四屆全國政協創新開展委員履職“服務為民”活動,進一步豐富了委員履職盡責的平臺和渠道;創辦“委員科學講堂”,開展“科普萬里行”“政協委員企業進校園促就業”和醫衛、體育、文化、科技“下基層惠民生”等活動,引導廣大委員擔當盡責,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政協為人民的理念。
■ 積極培育協商文化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華民族長期形成的天下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異等優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發展的現實進程,源自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源自新中國成立后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實現的偉大創造,源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政治體制上的不斷創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制度基礎。”
——堅持在協商中“不抓辮子、不打棍子、不扣帽子”,發揚“團結—批評—團結”的優良傳統,廣開言路,集思廣益,促進參與協商各方意見觀點的充分表達和深入交流。
“建言者雖在千里之外,卻如身臨其境;相關部委領導同志適時回應答詢,或者吸收采納,或者釋疑解惑,或者帶回研究,大家態度認真、互動深入,展現了人民政協協商議政的優勢和魅力。”參加過全國政協遠程協商會的多位委員對網絡議政感受頗深。
——注重協商文化建設,積極營造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要堅持健全協商規則與培育協商文化同步推進,優化協商流程、創造協商氛圍,做到坦誠相見真協商、聚同化異善協商、交流溝通深協商。
參加全國政協讀書群“家庭教育問題讀書交流七日談”的數十位政協委員感受深刻,“作為公共選擇事項,很難求得所有人認同和滿意,但通過商量能夠讓更多參與者理解和支持,這就是協商民主的功能價值所在。”
——強化政協協商的互動交流,推動政協協商有來有往、層層深入,真正商出特色、商出辦法、商出共識,更好把報國之志、為民之心和履職之能結合起來,在新時代新征程上展現政協委員的責任擔當。
全國政協優化會議發言環節,增強會議互動交流頻率,增加發言交流密度,鼓勵各方在深入溝通、平等議事的基礎上進行彼此傾聽、達成共識。
75年來,人民政協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協商文化、較為完備的工作制度、靈活多樣的協商形式和不斷豐富的履職實踐,在全面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作出重要部署。人民政協要認真落實健全協商民主機制的任務要求,加強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建設,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為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中心任務作出積極貢獻。
編輯:崔姝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