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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常委、貴州省政協副主席冉霞:創新體制機制 推動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
我國山多地少,2023年森林面積34.65億畝,森林覆蓋率24.02%。發展林下經濟可以充分利用林下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農林副產品種類和數量,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延長產業鏈,增加農村勞動力就業機會,增加經濟效益,對于我國糧食安全、農民增收、生態建設有很大作用,未來林下經濟必將成為我國重要的戰略選擇。但目前林下經濟發展還存在一些體制機制障礙,制約了林下經濟的高質量、規模化發展:一是缺乏統籌協調機制,林下經濟政策支持體系仍有待完善;二是土地使用、資金配套等機制不完善,基礎設施配套不足,資源利用效率不高;三是經營體制模式單一,經營主體弱。
為進一步推動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多部門協作機制。發展林下經濟涉及林業、農業、自然資源、商務、金融等多個部門,建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多部門協作機制,統籌推進相關工作;建議國家出臺關于新時代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制定發展規劃,出臺配套政策,把林下經濟發展成效納入各級林長制考核體系;在落實《國家林下經濟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的基礎上,擴大全國林下經濟示范試點范圍,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帶動示范效能。
深化林地改革,推進規模化經營。深化國有林場改革,探索創新分配激勵機制;鼓勵集體林權流轉,支持組建林權收儲機構,采取市場化方式收儲分散林權,推動林地適度集中經營;明確林地利用政策,明晰清林、整地等開發手段的強度和界限,鼓勵各類社會資本進山入林;盤活林地資源,將發展林下養殖、森林康養所必需的廠房及“亭臺廊榭路”等,納入“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工程設施”。
整合部門資源,加大資金投入。將林下經濟列入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支出范圍,安排中央資金支持林下經濟發展;整合財政、交通、水利、農業、商務等部門資源,對林下經濟發展重點區域的水電路訊、冷儲物流等基礎設施進行配套支持;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林下經濟和林地資源開發利用信貸支持力度。推進生態產品價值評估、登記、交易、市場體系建設,推動金融機構大力開展生態產品抵質押融資、生態資源權益交易等綠色金融服務。
創新經營體制,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制定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有償使用管理辦法,支持國有林業企業與社會資本合作開發林下經濟產業;支持小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經營,鼓勵各類企業參與林業投資經營等;探索組建一批規模大、實力強、適應現代林業經濟發展模式的經營實體。
編輯: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