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4日電(記者 包松婭)“截至2022年,河南全省累計投入1155億元,建成高標準農田8330萬畝,累計新增糧食產能240億斤,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奠定了堅實基礎。”2023年3月,全國“兩會”剛一結束,民建中央專職副主席孫東生就帶領民建中央調研組來到河南鄭州、周口等地,深入田間地頭,就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開展了專題調研。
據孫東生介紹,此次調研活動是為了籌備好民建中央與全國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共同承辦的關于“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雙周協商座談會而進行的。通過實地調查研究,探索推廣當地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的同時,積極反映基層在實踐探索過程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質效提高。
在調研中可以看到,我國高標準農田建設推進實施以來在全國范圍內取得顯著進展,為農業生產帶來了質的提升,成為農民增收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的有效途徑。但調研組也發現,部分地方仍存在農田建設規劃設計水平良莠不齊,一些地方高標準農田項目建成后“非農化”“非糧化”現象突出,土地流轉不暢制約高標準農田建設等問題。
遏制“非農化”、防止“非糧化”,是民建中央向今年政協全會再次提交進一步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質效相關提案的初衷所在。
“首先要充分考慮農業現代化發展的要求和當下農業生產的實際需要,因地制宜進行科學規劃設計。”民建中央建議,要建立遏制“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以糧食產能提升為核心的綜合績效評價機制,加大對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擴大小麥、稻谷、玉米等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全面建立種糧收益保障機制。
對于違反產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的“非糧化”“非農化”行為,應該如何處理?
民建中央建議,建立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對違規行為要予以制止并追責。同時,叫停全國性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并修改完善相關政策文件,強化東中部地區保護、運營和管理優質耕地,夯實中西部地區“新增耕地必須是高標準農田”。
如何確保高標準農田建得成、管得好、長受益?民進中央關注的重點在于“建后管護”。
民進中央在調研時了解到,高標準農田的建后管護還存在管護機制不完善、管護經費不充足、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補齊短板,構建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長效機制是應有之義。民進中央提出,要建立“縣市負總責、鄉鎮為主體、村級落實”的建后管護機制,明確縣鄉村和農戶、經營主體等各層面的管護職責,建立健全日常管護和專項維護相結合的管護機制。
“因地制宜,構建差異化的資金籌措與投入機制。”民進中央建議,建立高標準農田管護經費省、市、縣三級共同分擔機制并納入專戶管理,可以通過高標準農田項目結余資金、新增耕地指標交易收益、高標準農田土地流轉費、投工投勞等多種渠道籌措管護經費,破解管護資金不足的難題,也可以鼓勵土地承包戶、流轉主體共同投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探索項目工程共有、共管、共享收益的產權模式。
在構建農田管護動態監測監管機制方面,民進中央建議,統籌國土空間、水資源利用等規劃,綜合運用地理信息、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構建天空地一體化的監測管護系統,實現高標準農田建設、保護、利用情況可查。
此外,民進中央還建議,推廣落實“田長制”,將高標準農田納入各級田長監管范圍,構建“人防+技防”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