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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北京市委會:
解決危舊樓房改建的機制建設人民政協網北京1月22日電(記者 孫金誠)在推動城市更新的過程中,危舊樓房改建工作是群眾持續關注和反映的民生問題,也是亟需破解的城市更新難點問題。根據《北京市“十四五”時期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市屬老舊小區改造任務中危舊樓房約100萬平方米。2021年以來,北京市共計啟動11個危舊樓房改建試點項目,據了解,目前僅有光華里5/6號樓和光明樓17號樓實現回遷入住,勁松一區114號樓完成結構封頂。由此可見,危舊樓房改建項目在推進過程中仍存在掣肘。
“低收入群體支付能力是制約項目推進的重要因素。”民革北京市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危舊樓房改建項目涉及居民多為退休人員、下崗職工、低收入人群等群體,自我解決住房能力有限,對更新改造期望值高,因為經濟條件受限,不足以支付增量部分的改造資金,直接影響了該類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居民同意率。
同時,民革北京市委會還發現,購房資格審核及房屋產權證辦理還需進一步明確,目前沒有適用于危舊樓房改建項目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此外,居民周轉安置費用占比高,對最終的綜合改建成本(居民出資)影響較大,直接導致居民工作難以開展。
“如何探索解決危舊樓房改建項目的可持續性,仍是目前推動過程中亟須研究和破解的課題。” 民革北京市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此,民革北京市委會在市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期間提交黨派提案,呼吁解決危舊樓房改建的機制建設。
在提案中,民革北京市委會建議,完善危舊樓房改建的產權登記制度,有關部門適時調整房改售房政策。出臺對特定群體的共有產權方式解決危舊樓房改建政策文件,以共有產權方式解決危舊樓房改建。政府或實施主體統一組織實施周轉安置,可根據各區統籌及企業自有情況進行分配,可參照屬地公租房價格收取周轉安置期間的租金。
編輯:賈元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