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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好“中國式商量”故事|協商于決策之前,深圳市政協以立法協商破題
2022年5月,“深圳政協創建立法協商地方標準”獲評2021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成為深圳市政協履職的一個靚麗品牌。這是深圳市政協立法協商工作的高光時刻,而這一高光時刻背后是深圳政協人6年來在立法協商工作上的辛勤耕耘。
11月30日,由中央網信辦網絡傳播局、人民政協報社指導,人民政協網主辦,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中國正能量網絡傳播專項基金資助支持的“講好‘中國式商量’故事”網絡主題采訪活動走進深圳市政協,探尋深圳立法協商工作背后的故事。
深圳是一座因法而生的城市,也是全國地方立法最多的城市,是法治建設的“探路先鋒”。
2016年,在中共深圳市委領導下,深圳市政協在全國率先開展立法協商。按照中共深圳市委要求,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計劃和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以及重要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在出臺或頒布之前,按程序在深圳市政協開展民主協商提出協商建議,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參考。
“立法協商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具體體現,是開展中國特色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的重要內容,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具體表現形式,是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有益探索和成功案例,為政協如何‘協商于決策之前’找到了很好的切入點?!鄙钲谑姓f社會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專職副主任江水告訴記者。
深圳市政協社會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專職副主任江水 李純 攝
據統計,6年來,深圳市政協就深圳市人大立法計劃、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以及食品安全、養老等事關深圳改革發展全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10余部重要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開展協商,共召開各類座談會120余場,征求意見上萬人次,向市委報送立法協商建議報告22份,提出建議269條,采納率超過80%,為提高深圳立法質量和效率、促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做出了積極貢獻。
總結6年來的立法協商工作,江水介紹說,深圳市政協的立法協商探索豐富了協商民主的理論和實踐,進一步夯實了立法民意基礎;發揮了政協人才的專業優勢,有效提高了立法質量;發揮了政協組織的特色優勢,有效避免了部門立法傾向。他舉例說,市政協2019年在《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稿)》的立法協商建議中提出,申請報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駕駛員,規定需“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這一條件與行業現狀不符,不僅將大幅清退現有駕駛員、削弱深圳市網約車服務行業活力,同時也疑與《行政許可法》規定不符。隨后這一建議被采納。被采納的建議不僅僅這一條,而這樣的立法協商意見被“聽見”、被采納,可以有效避免了立法部門為便于管理等原因設置立法條款,保障了立法的客觀公正性。
“立法本質是一個各方面利益平衡博弈、最終達成共識的過程,以實現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群體利益和個人利益有效統一。立法協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是‘中國式商量’很好的體現?!苯f。
在實踐基礎上,深圳市政協致力于立法協商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2021年著手制定《政協深圳市委員會立法協商工作規則》,編制深圳地方標準《深圳市政協立法協商工作規范》。2021年12月15日,《規則》以深圳市政協文件頒布實施。2022年1月1日,“地方標準”正式實施,開全國先河?!兑巹t》和“地方標準”的出臺,有力推動了市政協立法協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體系化,提升了立法協商工作總體質量和效率,并固化為可復制、可推廣的深圳立法協商經驗,彰顯了先行示范的責任擔當。
2022年8月,深圳市委出臺的《法治深圳建設規劃(2021—2025年)》首次提出把“健全立法協商機制”作為法治深圳建設的主要內容,從頂層設計上對深圳市政協立法協商工作作出安排,為市政協開展立法協商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編輯:馬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