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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政協加強機制建設 推進提案工作提質增效
近年來,恩施州政協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協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質量為先,著力夯實“四大機制”,促進實現“四個轉變”,不斷推進提案工作提質增效。
一、 完善提案征集機制,實現由“提得出”向“提得好”轉變
一是建立選題庫引導提案選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扣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生態環境、重大項目、民生改善、社會治理、營商環境等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建立提案選題庫,供委員參考。一般在每年全會召開前4個月啟動提案征集工作,印發提案選題參考目錄,引導政協委員和相關單位以選題庫為參考,深入調研,促進形成立得住、能辦理、有對策、做得到的高質量提案。
二是策劃重點題目主動征集。采取定向、預約和重點征集等方式,向政協參加單位、各專門委員會、各界別、各縣市聯絡組主動征集提案,注重發揮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代表性強、組織化程度較高和提案層次高、分量重的獨特優勢,主動上門走訪聽取意見,對接選題,征集集體提案。上屆政協五年間,共征集集體提案188件,占提案總數的19.62%;本屆政協第一次全體會議期間,征集集體提案55件,占提案總數的22.8%,集體提案比重不斷增加。
三是強化服務指導打造精品。組織提案征集組,對提案選題中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問題和黨委政府重視、人民群眾關心的有待解決的重大事項,與提案人加強對接指導。一方面,與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為其收集資料、開展調研提供方便,另一方面,與其進行研討,指導其優化選題、豐富素材、充實內容,精心打造精品提案。州政協九屆一次會議期間,關于加強我州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強硒茶品牌建設、加強“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等精品提案,因策劃好、質量高而廣受好評。
二、 嚴格提案審查機制,實現由“凡提必立”向“三審后立”轉變
一是重視初審,把好提案入口關。全會期間對提案進行初審時,重點審查提案主體是否合規,提案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提案要素是否齊全,提案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向大會報告提案初審情況。
二是嚴格復審,把好提案質量關。全會閉會后,迅速組織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嚴格對照立案標準對提案進行復審,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見,對內容相近的提案提出是否并案的意見,將質量較高、代表性強的提案推薦為重點提案,復審意見交提案委收集匯總。
三是表決終審,把好提案立案關。召集提案委員會全體會議,對復審意見進行充分討論研究,并最終對每個提案作出立案、并案和不予立案的決定,由提案委將終審結果通過政協網站對外進行公告。
通過初審、復審和終審三個步驟層層把關,把“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要求落到實處,解決了以往在會議期間就作出終審決定、受時間所限無法對每件提案的內容進行深入研究和把關的問題,做到了宜立則立、該立則立,杜絕“人情案”“照顧案”“湊數案”。在復審和終審過程中,對符合立案標準但反映同一問題、建議相似的提案,加大并案力度,避免重復提、重復辦而造成人力物力浪費和行政成本增高。州政協九屆一次會議期間,共收到提案243件,經審查立案207件、并案30件、不予立案6件。
三、 強化集中交辦機制,實現由“分散交辦”向“集中交辦”轉變
一是分類研究,解決好“誰來辦”的問題,提高交辦的準確性。先由州政協提案委和州督查考評辦公室分別對提案內容進行閱研,根據部門職能職責初步提出提案的主辦會辦單位,再共同商定。之后,召集提案主辦單位負責人進行面對面溝通,征求主辦單位意見,看確定的主辦單位是否準確,是否需要增加會辦單位等,確保所有提案分辦合理、交辦對口,為提高提案辦理質量打下基礎。對存在分歧的,進一步查找依據,弄清職責,溝通協商后最終確定主辦會辦單位。
二是集中交辦,解決好“為誰辦”的問題,彰顯提案交辦的嚴肅性。把提案辦理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堅持由州委、州政府、州政協在年初聯合召開集中交辦會,堅持“解決實際問題、實事求是答復、委員認可滿意”的標準,把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作為提案辦理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以扎實的工作作風、過硬的工作措施,高質效完成提案辦理任務。
三是明確標準,解決好“如何辦”的問題,提升辦理的規范性。在交辦會上印發提案交辦工作文件,從制定方案、見面溝通、書面答復、意見反饋、跟蹤督辦、網上辦理等方面,對提案辦理各環節明確具體規范要求,并將提案考核扣分標準、答復格式及反饋意見表、領導領辦督辦的重點提案件、各單位承辦任務清單等作為文件附件一并下發,同步從網上辦理系統交辦提案,使各承辦單位辦理任務明了清楚,做到辦理工作有章可循,辦理格式明確規范。
四、 改進提案辦理機制,實現由“重答復”向“重實效”轉變
一是強化領導“帶頭辦”。不斷完善州委、州政府領導領銜辦理重點提案和州政協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的機制,將州委書記領銜辦理重點提案逐步擴展到州委常委全部參與領辦重點提案,形成了州委、州政府、州政協領導全員領辦督辦重點提案的長效工作機制。領導領辦督辦件的辦理工作要求更高,承辦單位須將辦理工作方案呈報領導審閱;辦理過程中領辦督辦領導要參與研究解決提案反映的問題,并參加一次由主辦單位組織的座談交流、現場協商、見面答復等辦理活動;辦理結果要對外公開,確保辦理效果。今年,州委書記胡超文同志領辦了關于加大糧食生產支持力度的提案,州長夏錫璠同志領辦了關于厚植生態底色建設五彩恩施的大會建議案,州領導共領辦督辦重點提案20件,占提案總數的10%。州領導領辦督辦重點提案,促進了提案所提意見建議的落實落地,提高了提案問題解決率,有力帶動了提案的高質量辦理。
二是注重一線“協商辦”。突出“商”的特色,注重三個環節,搭建提辦雙方交流互動平臺,把協商貫穿于提案辦理工作全過程。辦理前加強溝通協商,進一步弄清提案人意圖,明確辦理目標和措施,確保辦理工作有的放矢。如州委政法委于4月27日邀請其主辦的4件提案的提案人到該單位深入交流,進一步了解其所提提案的初衷、想要達到的愿望和對提案辦理的意見建議。辦理中加強現場協商,充分結合我州“協商在一線·院壩協商”形式,現場協商解決提案反映的問題。5月12日,恩施州婦聯主辦的《關于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提升家庭教育整體水平的提案》見面協商會在恩施市民大附小舉行,政協委員、家庭教育工作者、教師代表和承辦單位負責人共聚一堂,就以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為契機、推進家庭教育工作建言協商。正式回復前見面協商。把見面協商作為對提案主辦單位的硬性要求,主辦單位正式回復前,必須當面征求提案人對提案辦理的意見和對提案答復的意見,未見面溝通協商不得進行回復。
三是加強考核“推動辦”。開展集中督查,將提案辦理納入州級層面統籌規范的督查檢查考核重點事項清單,常態化開展督查考核,推進辦理工作開展。提案交辦后,采取建立臺賬、電話催辦、實地察看、座談調研等方式,對承辦單位辦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辦。每年8月左右,聯合州督查考評辦組織督查組,采取上門督查和實地察看方式,對州直承辦單位和縣市辦理工作情況進行一輪集中督查。嚴格考核獎懲,將提案辦理工作作為共性目標,納入州委、州政府對州直部門年度目標考核內容,考核對象從原來只考核政府系統承辦單位擴大到覆蓋黨政部門所有單位。制定了《2022年提案辦理工作考核扣分細則》,總分值10分,實行倒扣分制,重點考核各承辦單位接受辦理任務、網上簽收、見面溝通、書面回復、辦理結果等重點環節工作情況,年底將各承辦單位得分按權重折算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考核總分值。嚴格的督查考核,有效提高了承辦單位認真辦好提案的積極性,樹立了良好導向,為提高提案辦理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提案 辦理 政協 工作